失聯移工到案繳不出罰鍰再失聯 衍生治安隱憂
失聯移工不斷攀升,「一邊遭到退貨、一邊危及治安」情形,正在全臺上演。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記者侯永全/攝影
今年上半年,基隆某派出所警方帶着六名失聯移工到移民署基隆專勤隊投案,驚覺其中三人已在桃園「自首」,卻因繳不起五萬元罰鍰、又無法被收容,遭桃園專勤隊「退貨」後轉向基隆,最後因爲二度被退,再度失聯。
臺灣失聯移工數量不斷攀升,「一邊遭退貨、一邊危及治安」情形,正在全國上演。
遣返冗長人仰馬翻
本報日前報導失聯移工收容爆量,形成「移工犯罪圈」衍生治安隱憂。進一步追蹤發現,關鍵原因是移民署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並於今年三月上路,逾期停留或居留者的行政罰鍰,從原本兩千元到一萬元,提高五倍爲一萬元至五萬元。許多移工繳不起罰鍰、加上遣返程序冗長,導致專勤隊人仰馬翻卻事倍功半。
一名移民署官員說明,過去失聯移工自行到案,準備一萬元罰鍰、近萬元機票,可以迅速遣返;但罰鍰提升到五萬元之後,失聯移工自行投案若繳不出罰金,因不能收容,必須請離後催繳,再不繳交才能註銷自行投案條件,待該移工再次到案,才能以「查處」名義收容。
滯臺罰鍰提高 失聯移工續增 製表/政治中心
「等着被查處」常態化
在臨時收容所多日後,移民署必須先派人戒護至臺北、宜蘭、南投和高雄四所大型收容所,大型收容所再窮盡一切方式進行催繳,再不繳纔會依行政罰法建議免罰五萬元;對於繳不出機票費用者,則以就業安定基金協助支付,也讓失聯移工「等着被查處」常態化。
該官員指出,由於自行到案不用收容,過去每年約有八千人到一萬二千人自行到案,可迅速離境,收容所與專勤隊人力還可應付;但如今失聯移工「等着被查處」已經常態化,不僅大型收容所時常處於「滿水位」狀態,威脅收容安全,臨時收容所也經常爆量收容,遣返程序少說也要三週。
一名曾逃逸近十年的移工阿宏(化名)告訴記者,以前只要準備一萬元罰鍰,加上六、七千元機票,自行投案就能被遣返;但如今增加到五萬元,繳不起是一回事,更重要的是許多同鄉認爲,「反正就算繳不起,最後也回得去」。
上月有一名來臺逾期的印尼女生自行到案,身上沒錢也沒地方住,因爲繳不起罰鍰被收容所「退貨」,原本在地民間團體收容她,但沒多久又再度離開。她的媽媽也在臺灣工作,卻提繳不出罰鍰,只能再等女兒經過漫長程序,才能進入收容再遣返。
自行到案人數大減
移民署統計,去年一到九月總查處人數爲二萬九九四人,今年下滑到一萬六九四七人;其中,自行到案人數大幅降低,若從三月修法提高罰鍰計算,三到九月自行到案人數,從去年七七七五人銳減到今年二五九三人。
內政部移民署副署長陳建成指出,僅賴國安機關查處作爲,顯見無法有效解決移工失聯的問題,須由相關引進移工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勞動部,依據對產業環境的瞭解,負責研擬防止移工失聯的策略;整體政策仍須透過跨部會合作,共同強化源頭管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