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廣場》昔落選被關 今當選也關?(桂宏誠)

國民黨一黨獨大的時代,黨外及後來的民進黨在選舉時常打出「當選過關,落選被關」的口號,如今「當選被關」卻可能成爲執政黨毫不遮掩的政治打壓戲碼。(鄭任南攝)

國民黨一黨獨大的時代,黨外及後來的民進黨在選舉時常打出「當選過關,落選被關」的口號,以訴求政治迫害的悲情來博取選民的「同情」和「抵抗威權」票。但在當前民進黨全面執政的「民選威權」時代,高虹安當選新竹市長後,因可能撼動當地長期難爲人知的政商關係和利益結構,「當選被關」卻可能成爲執政黨毫不遮掩的政治打壓戲碼。

日前檢調大張旗鼓地搜索高虹安的立委辦公室,並漏夜偵訊,這已觸及保障立委在會期中不受行政權恣意訴追的憲法精神。檢調是聽命於執政黨政府的「棍子」,難怪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關切的案件,竟如此快速地偵辦且不顧《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的規範。但高虹安在立委職務上涉嫌犯罪的行爲,真的能阻擋她就任新竹市長嗎?

即使高虹安因立委職務時涉貪污罪判決確定,被宣告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責,但立委入監後仍可行使立委職權,且貪污罪確定雖會被宣告褫奪公權,但依法褫奪公權也是自主刑執行完畢後才起算。然而,高的立委職務剩沒幾天,不過才60萬餘元的助理加班費運用疑義,趕在這時刻對立委大動作搜索,就像用裝填政治火藥的大炮來打小鳥,要的也只是政治效應而已。

高虹安即將就職新竹市長,其立委任內的行爲即使經判決宣告有期徒刑,卻並非是在市長任內涉嫌貪污。因此,中央是否可直接依《地方制度法》相關規定予以「解職」?還是應先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提出「當選無效」之訴?現行相關法律對此並無明確規定,而留有解釋的空間;而且,行政機關做出決定時,必須考慮對當事人有利的解釋,這是《行政法》上的基本要求。

再者,就算高虹安就任市長後遭到羈押,依法也只是「停職」,市長職務暫由其所任命的副市長代理;並且,若此案被速審速決,豈不印證執政黨干預司法而政治打壓高虹安,這就讓人更加質疑,新竹市的政商關係和政治獻金的水「既混濁又很深」!看看被蔡總統特赦的韓豫平少將貪污罪判決,涉及金額也不過2880元,前後就花了4、5年才判決確定。

立法院長游錫堃是民進黨不分區的新科立委,對「保護國會議員即是捍衛民主」的認識不足,本已無需期待;而民進黨立委對搜索立委辦公室的「尊重」檢調之說,就難免像是人前裝腔作勢,人後暗自竊笑收戰果了。難怪連民進黨元老施明德都看不下去,呼籲蔡政府不要棄守「民主憲政的基石」。

高虹安初入公務部門當「老闆」,要助理把加班費領出再轉成「公積金」,或許是學了公務機關「大家都很辛苦」和「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文化,才仿效「前輩」做過的公平辦法。其他立委或許也深諳此道,才未聲援高虹安。

外界臆測,高虹安上任新竹市長後,將打破在地既有的政商利益結構,甚至高可能效法柯文哲主政臺北市的經驗查起弊案,這將讓民進黨相關人士坐立難安;但要以司法調查打下高虹安,阻止她上任新竹市長,難度很高,民進黨不只會被譏爲「輸不起」,甚至可能釀成政治風暴,付出更大的代價。(作者爲民主文教基金會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