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廣場》制衡傲慢官員 強化監督武器(黎家維)

陸船翻覆案喧騰半月,立法院4日邀請海委會主委管碧玲(前右)就「金門撞船案:翻船執法過程及後續處理」進行專案報告,但管碧玲認爲「撞船」違背事實,將專報標題改爲「取締事故」,引發國民黨不滿。委員會一開會,民進黨與國民黨立委們站在主席臺前,搶登記程序發言,雙方一度爆發激烈口角。(劉宗龍攝)

海洋委員會主委管碧玲竟然因個人不認同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的議程名稱,擅自更改專案報告名稱,引發立委譁然。管主委此舉前所未見,但民進黨政府部會首長傲慢對待立法院立委根本屢見不鮮。時任新冠疫情的抗疫指揮官、前衛福部長陳時中,以及被蛋壓垮的前農業部長陳吉仲,對國會囂張的程度絕不在管碧玲之下。行政官員態度之所以如此,在於立法院對於部會首長毫無實質的制衡武器,更凸顯藐視國會罪與其他國會改革法案的必要性。

不論立法院調查權、聽證權的法制化,和同意權行使的改良強化等,討論都超過20年以上,只是不論哪個政黨執政,都不願一旁有強大的國會掣肘,讓立委常自嘲是狗吠火車。此次國會政治生態變化,提供立法院強化自身制衡武器的歷史契機。

不過,即便這次在野黨提出的國會改革法案不乏「藐視國會」的規定,但這些設計主要是環繞在立法院行使調查權與召開聽證會時,對於迴避不出席,或爲不實、虛僞陳述,或隱匿訊息等,給予強制性的處罰,但是對於「賴皮」或「強勢」的部會首長,這些規定對他們依舊莫可奈何。管主委此舉也意外提醒提案立委,這些提案還必須有所「精進」。

行政官員之所以有恃無恐,敢跟立委嗆聲,原因很簡單,就是他的權力來源是總統與院長。對國會強硬,捍衛上意或黨意,反而會被認爲護主有功,而更獲長官力挺;就支持者而言,強勢對抗也可能成爲英雄,這些都鼓勵行政院長與部會首長的「戰狼」之風。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在參選總統時曾提出重要部會首長任命前,應先經國會聽證程序,此舉或仿效美國部長任命須經參議院同意,立意良善,但兩國憲法規定不同,直接移植美國製度難免扞格。實務運作上,行政院長提名部長根本不用公開,頂多透露給媒體,更無須立法院同意程序,事前聽證根本無從發動。

過去立法院不乏對閣員發動過譴責案、列入不受歡迎人物、移送監察院彈劾等,但前兩項通過後,沒有懲罰效果,就算進不了立院,官員反樂得輕鬆。而後者則因最終決定權操之於他人,立委僅有發動之權,對行政官員自然毫無威脅。此外,更常見的原因是立委政治實力受限,難以成案通過,只能做做樣子。

衆所周知,內閣閣員只有在預算審議時纔會感受到較大壓力。如果官員被國會列爲不受歡迎之人,能夠與該部會預算之動支結合,纔可能對官員形成實質警惕效果。但光是預算審議,藥性不夠持久,經常預算拍板通過,官員即故態復萌。由於我國並不像美國國會另有撥款機制設計,因此,立法院在審查預算時仍會以附帶決議,或凍結部分預算,待日後向委員會報告同意後,始能動支的方式來延長預算控制的效力。

如果規定被立法院列爲不受歡迎的官員,禁止其入院報告,凍結的預算因此不能解凍,那這個機制就不只是做做樣子而已了。如此,纔可能迫使行政院長認真考慮更換一個願意更尊重立法院的閣員。

賴政府尚未上臺,對一個沒有明天的看守閣揆窮追猛打,或與亟欲表現護主戰功的部會首長捉對廝殺,恐怕不是新國會立委的首要任務。把握內閣看守期的空檔,加速強化立院的監督武器,纔是新國會的當務之急!(作者爲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副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