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茫還能摸女仲介ㄋㄟㄋㄟ 男應訊露餡遭訴
林姓男子委託賣屋藉機摸女仲介臉及胸部被控性騷擾,林男辯稱視力差不慎碰到,檢方偵訊時發現他閱讀文件無礙,在筆錄上簽名也沒問題,還能自行進出偵查庭大門,14日偵查終結後,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起訴。
臺中地檢署起訴指出,59歲林男今年7月間委託仲介出售房屋,被1名女仲介控告性遭擾。女仲介指稱,爲補足部分資料,她在8月某晚獨自前往林男住處討論說明,她要離開前,林男伸手與她握手假意示好,再用手撫摸她的臉頰,並趁機觸摸她的胸部,她受驚嚇逃離後,向友人求助並報警處理。
林男在偵訊時否認性騷擾,並辯稱是因視力不好,纔會不小心碰到女仲介,林男還出示醫院診斷證明書,證明視力不佳。承辦檢察官偵訊時發現,只要把文件放置在林男眼前約5至10公分處,就可以閱讀文件上的文字,
檢方還發現,林男能行動自如的帶領他人蔘觀住處,卻辯稱視力差,無法看見站在前方、握手可及的女仲介;此外,林男在10月間前往地檢署應訊時,可以自行在筆錄上簽名,且能自行開啓偵查庭大門進出,從這些情形觀察,林男的說詞不可信,全案在偵結後,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