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怒了!南市12小時2起右轉車撞死機車騎士 交通局回應了

臺南市昨天晚間9點多,南區西門路與健康路口發生一起汽車右轉時,輾過直行機車擦撞交通事故,46歲陳姓女機車騎士送醫後宣告不治;今早9點多,永康區中華路、小東路也傳出大貨車右轉撞上直行機車,造成82歲女機車騎士當場身亡,議員批這又是右轉汽車輾過直行機車的憾事,車種分流造成的交通危害,是一再呼籲要檢討的重點。

臺南市交通局表示,近年依地區道路行車需求,也調整多處車道配置,將機慢優先車道調整爲右轉或直右共用的混合車道,對於議員或市民提出各路段調整訴求,後續將持續評估處理。

市議員林依婷說,臺南市的機慢車道根本無法保障機慢車,反而促使機車行駛在道路最右側,就等於是把機車放在汽車的視野盲區之中,視野看不到的地方就是最容易發生意外的地方,但交通局至今不打算檢討臺南市區機慢優先車道的問題。

市議員朱正軒也說,車向分流纔是正確的交通邏輯,右轉汽車應該靠到最右側,別讓直行機車有機會從外側(右側)切過,這纔是保護彼此的最好方式。

朱正軒表示,直行機車更要保護自己,不要受限過時陳腐的車種分流邏輯,不要自我矮化把自己逼死在車道的最外側而忍受右轉汽車的威脅。

臺南市人本交通促進協會也說,車種分流實在大可不必,不僅沒效率又不安全,有檢討的必要!錯誤的交通政策就是殺人元兇。機慢車道與其說是保護,毋寧說是一種變相的歧視,要求機車一律靠右,以爲這樣會更安全,殊不知汽車駕駛右轉更不順暢,且路側可能隨時被停放的車輛車門擊落,被迫與公車交織,也造成民衆習慣性右側違規超車,應廢除車種分流制度,將原有的機慢車道轉爲 實體人行道、自行車道,才能夠真正保護到弱勢用路人。

臺南市交通局表示,有關昨日與今日連續於路口發生兩起直行與右轉車輛死亡事故案,依道安規則第102條規定,汽車右轉彎時應距路口30公尺前換入外側車道或慢車道再右轉,故不論道路最外側採混合車道或者慢車道型式,右轉車輛皆需提早靠右行駛。

交通局說,臺南市既有道路配置過去在路幅空間足夠或充分運用原則下,通常會因地制宜畫設1.5公尺至2.5公尺的機慢車優先道,對於本市大量機車使用行爲的交通而言,確有發揮機車行車順暢及避免與汽車爭道降低風險等效果。市府對於發生不幸事故同表遺憾,除呼籲用路人於行經路口應遵守行車規定並特別提高警覺外,也將持續透過交通工程、執法及交育宣導等手段逐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

臺南市永康區中華路、小東路口上午9點多,發生大貨車右轉撞上直行機車,造成女機車騎士當場身亡。圖/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