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內免稅店擴容助力跨境遊
來源:經濟日報
□ 《市內免稅店管理暫行辦法》有利於激發免稅市場活力,爲出境旅客提供良好的免稅購物服務,促進我國免稅業快速發展,進一步助推跨境遊發展。
□ 《辦法》鼓勵市內免稅店銷售國貨“潮品”,在滿足旅客多元化消費需求、激發旅遊消費新活力的同時,傳播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增強中華文化國際影響力。
近日,財政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關於完善市內免稅店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自2024年10月1日起,按照《市內免稅店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範市內免稅店管理工作,促進市內免稅店健康有序發展。
據瞭解,我國免稅店類型主要包括口岸出境免稅店、口岸進境免稅店、海南離島免稅店、市內免稅店和運輸工具免稅店,還包括外匯商品免稅店、外交人員免稅店和供船免稅店。根據《辦法》,市內免稅店是指經國務院批准,按規定設立在市內,向即將出境的旅客銷售免稅商品的商店。
市內免稅店的銷售對象爲即將於60日內搭乘航空運輸工具或國際郵輪出境的旅客(包括但不限於中國籍旅客)。市內免稅店採取市內提前購買口岸離境提貨的方式,旅客在市內免稅店購物後,應當在設立於口岸出境隔離區內的免稅商品提貨點提取所購免稅商品,並一次性攜帶出境。
中山大學法學院教授楊小強表示,這一舉措爲出境旅客提供了良好的免稅購物服務,促進我國免稅業快速發展。
據瞭解,市內免稅店主要銷售食品、服裝服飾、箱包、鞋帽、母嬰用品、首飾和工藝品、電子產品、香化產品、酒等便於攜帶的消費品。市內免稅店進口商品免徵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國內商品進入市內免稅店視同出口,退(免)增值稅、消費稅,市內免稅店銷售的上述商品免徵國內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旅客在市內免稅店購物應當符合以下要求:一是持出入境有效證件,並已購買出境機票或國際郵輪船票。其中出入境有效證件指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臺灣通行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二是由旅客本人憑購物憑證、出入境有效證件在免稅商品提貨點提取免稅商品。三是在即將離境口岸所屬城市的市內免稅店購物。
《辦法》明確提出,旅客已經購買的免稅商品屬於個人使用的最終商品,不得進入國內市場再次銷售。旅客在市內免稅店購買免稅商品不設購物限額,但應當符合海關關於旅客攜帶行李物品進出境應當以自用、合理數量爲限的規定。專家認爲,以上舉措既有利於激發免稅市場活力,也能規範市內免稅商品的購買、提取與使用行爲,促進市內免稅店健康發展。
《辦法》鼓勵市內免稅店銷售國貨“潮品”,將具有自主品牌、有助於傳播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特色產品納入經營範圍。“這在滿足旅客多元化消費需求、激發旅遊消費新活力的同時,傳播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增強中華文化國際影響力。”楊小強表示。
新規將推動市內免稅店進一步擴容。根據《通知》,現有北京、上海、青島、大連、廈門、三亞6家市內免稅店,自《通知》施行之日起適用《辦法》;現有北京、上海、哈爾濱等13家外匯商品免稅店,自《通知》施行之日起3個月內轉型爲市內免稅店,經海關驗收合格後開始營業。同時,在廣州、成都、深圳、天津、武漢、西安、長沙和福州8個城市,各設立1家市內免稅店。《辦法》還規定了市內免稅店設立審批、經營主體確定方式等管理要求。
免稅市場發展潛力巨大。據統計,今年1月份至7月份,全國口岸出入境人員3.41億人次,同比增長62.34%,跨境交通運輸工具1817.6萬架(輛、艘、列)次,同比增長52.09%。在一系列便利外國人來華政策措施推動下,今年前7個月,全國各口岸入境的外國人達1725.4萬人次,同比增長129.9%。市內免稅店擴容將進一步助推跨境遊發展,激活消費市場潛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