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   北京一男子非法獲取上億條公民個人信息牟利,獲刑五年罰金100萬元

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後利用境外軟件有償提供給他人,天某某被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判決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罰金一百萬元。

2022年4月至8月間,天某某夥同他人,通過爬取、交換、購買等方式獲取大量公民個人信息後,利用境外聊天軟件向他人有償提供公民信息查詢。經鑑定,天某某的電腦內共存儲上億條信息記錄,其中包含姓名、手機號、證件號以及交易信息,車輛信息,用戶密碼等多種個人信息,給不特定公民的人身、財產安全造成極大的風險和隱患。天某某還讓張某擔任聊天軟件客服負責解答客戶問題,讓陳某某幫助存儲、轉發部分公民個人信息。

法院認爲,三被告人的行爲均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依法均應予懲處。被告人天某某判處有期徒刑5年,罰金100萬元;被告人張某判處有期徒刑1年8個月,緩刑2年,罰金3萬元;被告人陳某某判處有期徒刑1年半,緩刑2年,罰金4萬元。

一審判決後,被告人均未上訴,案件已生效。(本報記者 封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