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誰摧毀臺灣殯葬倫理
(吳孟宗提供/蔡雯如新北傳真)
最近全島熱議,引起喪家抱怨和業者委屈的「染疫死亡24小時內火化」的指令,這個羅生門事件表面上是一場中央和地方政府相互推諉的政治鬥爭,深層隱藏的卻是殯葬倫理,一個比政治利益更爲重要的社會穩定和人性問題。
其實就法規層面「染疫亡者的火化時間」在國際範圍內是多元的、沒有統一的標準,以世界衛生組織WHO爲例,2020年3月24日發佈「在COVID-19背景下安全管理屍體,預防和控制感染臨時指導文件」中明確指出兩個要點:一、迄今爲止,沒有證據表明有人接觸死於COVID-19的屍體而被感染。二、所有措施都應該尊重死者的尊嚴,包括避免匆忙處置COVID-19的遺體。
但鄰國日本厚生勞動省網站公佈的內容與WTO的標準不同:一、新冠肺炎病逝者遺體原則上24小時內須火化;二、直接與遺體有接觸者,須穿着全套防護裝備,遺體須封入密閉式屍袋;三、可舉辦葬禮、撿骨等,但建議減少人數。
韓國在疫情早期對COVID-19屍體處理之相關規範如下:一、不可以瞻仰遺容;二、不可以對遺體化妝。後因疾病管理廳並未發現屍體傳染之案例,2022年4月25日發佈新版「冠狀病毒傳染病-19應對指南第13版」,已完全刪除原來的相關規定。
衆所周知殯葬行業是禁忌行業,禁忌是在地化的倫理總則,對於漢文化而言「逝者爲大」和「瞻仰遺容最後一面」相當於顛撲不破的牛頓第一和第二定律,逆天違衆爲業界所不恥,維護殯葬倫理是殯葬業者高於利潤的生存原則。心理學家佛洛伊德說:「觸犯禁忌的人,本身也將成爲禁忌」,因此觸犯禁忌的業者,本身也將成爲禁忌。這就是爲什麼臺灣的殯葬業者是該羅生門事件的第一揭露人。
世界上各個不同的民族和族羣對於不成文的「殯葬禁忌」並不統一,科學的標準卻是一致的,因此如何平衡禁忌和科學的矛盾纔是21世紀新冠肺炎對各國政府和人民最大的考驗。
如果社會利益大於打破禁忌的成本時,人們就要選擇打破禁忌,在顧及科學和社會習俗的平衡方面,上述WHO的「安全管理COVID-19屍體,預防和控制感染臨時指導文件」就可以視爲典範。
民進黨以選票和政黨鬥爭爲黨魂,自外於世界的旋轉,把自己捆綁在同溫層美國的柱子上;官員高高在上不食人間煙火,職能部門與專業完全脫節,最爲突出者乃疫情指揮中心,他們一方面高分貝的籲請加入WHA,另一方面對WHO的基本文件置若罔聞,結果在火化問題上與殯葬倫理碰撞。
(作者爲中華殯葬教育學會學術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