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搖飲將強制標示總糖量、熱量 別以爲喝「微糖」就不會胖
爲了健康,不少人會選喝微糖或半糖飲料,但其實每家店微糖定義不太一樣,且珍珠、椰果等配料暗藏許多熱量。(康健雜誌提供)
爲了健康,不少人會選喝微糖或半糖飲料,但其實每家店微糖定義不太一樣,且珍珠、椰果等配料暗藏許多熱量。有鑑於此,食藥署公告新制,未來現場調製飲料需標示總糖量、總熱量,讓民衆一目瞭然,也是政府推動減糖政策的一步。不過,早餐店和夜市、小店等非連鎖店家,這次不在列管範圍之內。
食藥署最新公告「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加強規範手搖飲、咖啡、果汁等飲料標示。明年元旦起手搖飲「加料」總糖量與總熱量全都露,包含加料的珍珠、布丁等都要計算,未依規定標示者,最高可處300萬元罰鍰。
一般供餐的中西式餐廳、早餐店或是連鎖餐廳等不在此限,這次新制主要規範的對象是連鎖飲料業、便利商店及速食業,4大改變如下:
1. 總糖量和總熱量要標示清楚(含配料),將現行添加糖量及該糖量所含熱量的標示,修正爲「應標示該杯飲料總糖量及總熱量,且兩者得以最高值表示」。糖量可以換算成「方糖數」標示(每顆方糖以5公克計算)。例如標示爲,「總糖量○○公克,總熱量○○大卡」或「總糖量○○顆方糖,總熱量○○大卡」或「總糖量最高值○○公克,總熱量最高值○○○大卡」。
2. 茶、咖啡飲料中的茶葉及咖啡豆須標示原產地(國),若原料混合2個以上的產地,應依其含量多寡由高至低標示。
3. 總咖啡因含量標示方式的規定,除了原訂以紅黃綠標示(紅色代表咖啡因≧201毫克/杯;黃色代表咖啡因101~200毫克/杯;綠色代表咖啡因≦100 毫克/杯)區分外,也可以直接標示該杯飲料的總咖啡因含量,得以最高值表示。
4. 果蔬汁含量未達10%者,品名應標示爲「○○飲料」或等相同意義的字樣,更明確果蔬飲料的標示。
每家手搖飲「微糖」定義皆不同,有些飲品即使微糖仍然超過建議標準,需特別留意。(康健雜誌提供)
◎喝「微糖」飲料就不怕胖? 錯!仍有含糖量超標風險
其中和民衆最引發關注的就是手搖飲料,過去只要標飲料熱量,但新制上路後,飲料內的加料珍珠、椰果、布丁等熱量和糖量也要一併計算在內,且考量業者標示可能有困難或有誤差,可標示可能範圍的最高值,若要標示實際值,則誤差範圍不能超過120%。飲品若有分大中小杯等容量,則應依各容量標示其總糖量及總熱量。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李婉媜表示,新制要求業者標示出飲料中糖量與熱量的最高值(全糖),目的是希望讓消費者可以更清楚自己喝下的成分,並依照自身狀況再去跟店家調整糖量,消費者也可依據全糖的數值,自行估算七分糖、半糖或是三分糖的含糖量。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雖然標示出最高值(通常是全糖狀況下),但不代表各飲品調整成微糖或半糖,糖量就不會超標,臺灣營養基金會執行長吳映蓉指出,以1杯「微糖」的梅子綠茶爲例,含糖量其實也相當於「10顆方糖」,與世界衛生組織(WHO)建議的每日糖分攝取量不超過25~50克(約5~10顆方糖)相比,1杯就已達到上限,更別說還要加上其他飲食中的含糖量(如水果、糖醋肉等等)。
所以吳映蓉建議,除了標示出全糖狀況下的最高值,微糖、半糖、少糖各種情況下的總糖量與總熱量,能一併標示出來會更好。
●果漿、冬瓜露都算配料 未來均將納入計算
配料其實是不少手搖飲暗藏的陷阱,根據董氏基金會過去的調查顯示,雖然大部分業者都有標示飲品的含糖量或熱量,但由於所標示的含糖量和熱量可能不含配料,實測發現標示與實際數值相差逾6倍。
目前的標示規定,糖量和熱量的數值得不含食材配料,因此飲品中含有的果漿、冬瓜露、粉圓、紅豆、綠豆等配料,其糖量和熱量皆不需納入標示,這容易使消費者低估手搖飲的實際糖量與熱量。
至於不少民衆愛客製化飲料,李婉媜表示,新制計算方式有將配料一併納入計算,將有助手搖飲總糖量和總熱量的公開透明化,供民衆參考,目前也有建議業者可針對販售的單份配料自行標示,但目前並沒有強制規定。
吳映蓉則建議,由於市面上配料多樣繁雜,建議食藥署可針對幾種常見的大衆飲料(如珍珠奶茶、蜂蜜檸檬蘆薈等),制定出一套SOP製作方式,例如煮幾克珍珠時要加多少糖等,讓業者有方法可以統一,不要再有各家糖量定義不一的狀況出現,也讓消費者更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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