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纔是早餐店始祖?「美而美」的創業故事與商標風波

美而美廣告招牌。圖/聯合報系資料照(1996/10/05 陳珮琦攝影)

早餐是臺灣的美食文化之一,早上一份蛋餅、一杯奶茶賦予了不少人早晨的能量,因此誕生了不少早餐店,其中最能代表早餐店的名稱,就是「美而美」,它最早是林坤炎在小巨蛋周遭擺起的攤車,帶起了臺灣人的早餐習慣。

美而美的歷史要追溯到1981年,創辦人林坤炎在電視上,看到美國棒球場觀衆吃熱狗的畫面,認爲在臺灣也可以用類似的方式販售漢堡,於是他嘗試在臺北市立棒球場(現今小巨蛋)賣漢堡,但並不成功,不氣餒的林坤炎轉而在臺北市育達高職附近擺起小餐車,專賣早餐,當時正逢臺灣工商蓬勃發展,越來越多人需要快速、方便的早餐選擇。林坤炎的生意很快有了起色。

眼見生意蒸蒸日上,林坤炎決定在臺北市八德路上開設實體店面。至於店名,他靈感來自兩個來源:一是朋友住處附近的一家名爲「美天美」的麪包店,二是當時許多超市或鞋店常用的「美而廉」名稱,他將兩者結合,「美而美」這個響亮的名字就此誕生。

美而美的成功獲得不少人的關注。林坤炎開始傳授自己的經營方式,同時要求他們購買自己提供的原物料,逐漸形成了一個鬆散的連鎖體系,「美而美」的招牌開始在臺灣各地出現,不過在1988年,一位加盟商搶先註冊了「美而美」等相關商標,導致原本的創始人林坤炎反而成了「侵權者」。

美又美。圖/聯合報系資料照(1990/10/16 鍾豐榮攝影)

1994年,最高行政法院最終裁定「美X美」爲「弱勢商標」,類似「可樂」一詞,只要在前面加上品牌名稱「可口」或「百事」做區隔即可。於是,林坤炎的體系改名爲「巨林美而美」,另一個主要品牌則成爲「瑞麟美而美」,因此也誕生「美又美」等名稱,此外,還有一些品牌則改名爲「弘爺漢堡」和「早安美芝城」重新出發。

儘管經過商標風波,但是不減美而美在臺灣人心中的地位,一直髮展至今,與臺灣人的早晨相伴,已經成爲了早餐文化的代名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