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摔死了李新」影片配旁白 盛竹如連帶賠償200萬確定
郭新政(左)、盛竹如(右)因「誰摔死了李新」影片,被依誹謗罪判刑確定 。(中時資料照片)
知名主播盛竹如在「誰摔死了李新」影片中旁白,遭前立委羅淑蕾提告,刑事部分盛被判處拘役50天確定,民事部分,最高法院認爲,李新生前女友郭新政引用不實資料、影片,盛也未經合理查證,侵害羅女的名譽,判決2人須連帶賠償羅償精神慰撫金200萬元確定。
前臺北市議員李新2017年墜樓身亡,郭拍了「誰摔死了李新」系列影片,並找盛在影片中旁白,內容提及「羅淑蕾與黑道掛勾脅迫郭新政」等,羅認爲內容不實,提起刑事自訴。
刑事部分,最高法院認定盛對影片中所指涉的人事未盡任何查證責任,依散佈文字誹謗罪將他判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郭新政,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另她的臉書粉絲專頁出現辱罵、形容羅女是狗的侮辱性言詞部分,依公然侮辱罪判罰金8000元定讞。
羅女提告求償500萬部分,一審敗訴,二審認定,盛與郭的言論未經合理查證外,郭還引用不實資料、影片爲其言論之基礎,就羅未涉及國家政策之係爭珠寶事件指述其與黑道掛勾、與黑道有關、違法取得並變造證據等言詞侵害羅的名譽,判2人連帶賠償200萬元,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