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不要還趁熟睡硬上 正妹怒分手!賤男想挽回竟公開私密照
程男以爲A女熟睡乘機性交得逞。(示意圖shutterstock)
新北市一名程姓男子,去年(111年)3月27晚間,向女友(A女)求歡遭拒,到了當天晚間10時許,程男以爲A女已經熟睡,竟偷偷脫掉她的內褲,此時A女雖然並未熟睡,但因事發突然,一時無法反應,只好假裝熟睡,遭程男強行性得逞。
事後,2人因爲此事而感情生變,在去年3月29日分手,但程男不甘分手,爲了引起A女注意,去年4月27日晚間,在學校商學院5樓研究室,將交往期間經A女同意拍攝私密照,放在研究室門口。
不僅如此,程男利用身爲班代的機會,處理同班同學畢業照片時,因爲想挽回A女,去年4月28日,未經A女同意,偷偷拆開裝有A女個人照片及她自選團體畢業照的密封信封后,再將2人交往時合照4張及Switch遊戲片1片放進信封裡。A女發現私密照片被公開後,報警處理。
法院審理,程男坦承不諱,法官認,程男爲滿足一己性慾,而對A女乘機性交行爲,案發時年僅25歲,與A女爲男女朋友關係,是研究所在學學生,較無社會經驗及歷練,對於男女關係處理亦較不成熟,因而一時失慮犯案。
法官日前依法判決,程男犯乘機性交罪,處有期徒刑1年6月;又犯供人觀覽猥褻影像罪,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又犯無故開拆他人封緘信函罪,處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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