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名幹部被處分!

9月5日四川省紀委監委發佈通報

2人被處分

詳情如下

四川省審計廳原二級巡視員郭全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日前,四川省紀委監委駐審計廳紀檢監察組對審計廳原二級巡視員郭全涉嫌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經四川省監委指定攀枝花市監委管轄,攀枝花市監委指定東區監委管轄,東區監委對郭全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監察調查。

經查,郭全理想信念喪失,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串供、僞造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遊活動安排;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違規從事營利活動,以融資合作名義從管理和服務對象處獲取大額回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郭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四川省審計廳黨組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郭全開除黨籍處分,由四川省紀委監委駐審計廳紀檢監察組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由攀枝花市東區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樂山大佛旅遊投資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康曉明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樂山市委批准,樂山市紀委監委對樂山大佛旅遊投資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康曉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康曉明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貪圖吃喝享樂,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改變公務行程藉機旅遊;組織原則缺失,違反議事規則;貪慾膨脹,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在業務承攬、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康曉明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樂山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樂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康曉明開除黨籍處分;由樂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 | 廉潔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