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疫情警戒 授權各機關彈性調整

司法院疫情警戒 授權各機關彈性調整。本報資料照片

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二級警戒延長至10月18日,司法院強調,本院將持續以防疫優先爲原則,維持既有防疫措施,並授權所屬各機關因應當地疫情變化,隨時進行彈性調整,以利防疫及公務持續穩定運作。

司法院表示,仍維持「可視訊或實體開庭,實體開庭須加強防疫」,由各法院斟酌當地疫情、人力及硬體狀況,逐步回覆辦理國民法官模擬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