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貨主“兩頭騙” 成都新都公安破獲 “貨運”詐騙案

近日,成都新都公安石板灘派出所副所長王傑思收到了一面寫着“人民警察爲人民,失而復得暖人心”的錦旗。這個“失而復得“的故事,還要從一個月前說起。

7月,正在派出所值班的王傑思接待了前來報案的市民張女士。張女士神色焦急地向王傑思求助稱,有家公司的貨物被運輸的貨車司機盜走,貨車司機轉手又將貨物賣給了自己,現在貨物失竊的公司找上了自己詢問貨物下落。

經過調查,王傑思發現張女士和該貨物公司均是受害方。該貨物公司需要將異地客戶訂購的貨物交付給客人,於是便在網絡上發佈了尋找貨物運輸司機的信息。這條信息被犯罪嫌疑人獲取,便派了一名貨車司機去取貨。順利取到貨物後,犯罪嫌疑人又發佈貨物出售的信息。張女士看到信息,聯繫犯罪嫌疑人購買了該批貨物。直到貨物公司通過運輸軌跡找到張女士本人,她才知道自己原本以爲是合法途徑購買的貨物並非合法。

此時,貨物公司要求張女士退還貨物,甚至還認爲張女士和犯罪嫌疑人是一夥的,不得已,張女士選擇向警方求助。

經調查,犯罪嫌疑人是通過各種網絡平臺海量蒐集相關信息,用“空手套白狼”的方式對交易雙方進行“兩頭騙”。張女士和貨物公司,就是被這種手段矇蔽,身陷貨物歸屬的糾紛。而張女士更是以爲交易按正常流程結束,向犯罪嫌疑人結完所有的貨款。

“這個案子裡,犯罪嫌疑人利用交易雙方的信息差和對行業的瞭解實施行騙,不查之下就會掉進精心佈置的陷阱。”王傑思說。

在民警的工作開展下,犯罪嫌疑人被順利抓獲,張女士已收到退還的貨款,貨物也已交還給相關公司,相關工作正在進一步開展中。

警方提示:廣大市民在從事類似經營活動時,注意甄別交易方的經營資質,覈實對方身份和貨物信息,確保交易真實性,並簽訂正規的合同或在規範的平臺上交易以保障自身權益,以免上當受騙。一旦被騙,保留聊天記錄和轉賬記錄等證據,及時報警。(袁曉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