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料疑殺13貓 寵物食品將立專法

新北市動保處至飼料廠家稽查寵物食品成分標示自主檢驗報告。(新北市動保處提供/王揚傑新北傳真)

臺北市傳出9只貓咪疑食用同款貓咪飼料出現低血鉀症死亡,新北市則有4只貓死亡,經查2家問題飼料商有1家設於新北市,與北市的業者都是向南部同一家代工廠取得飼料,新北市動保處派員前往稽查,查出2項缺失共開罰6萬元。爲維護寵物健康與寵物飼主權益,農業部將另訂寵物食品專法,增訂有害物質項目等,力拚今年底將草案送到立院。

新北市動保處要求飼料商提供民衆所疑批號產品、總生產數量、各銷售通路銷售及庫存數量,飼料商迄今無法提供,已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9條第1項第11款規定。此外,動保處將問題產品送至中央畜產會檢驗中心進行檢驗,發現水分、omega-3及omega-6含量與商品外包裝袋標示不符,違反《動保法》第22條之5第2項規定。

據瞭解,動保處針對該飼料商2項缺失裁罰6萬元後,追蹤缺失改善情形,發現飼料商已於5月底搬離新北市。至於上游飼料代工廠因位在臺南市,新北市已發文請臺南市追查。

農業部動保司副司長陳中興說,目前雖在《動保法》訂立「寵物食品成分標準」,因管制有限,決定另立專法,加強管制,力拚今年底將草案送到立院。現行《動保法》規定,寵物食品成分超出殘留容許量或含不得檢出項目,地方政府才能要求業者下架、回收或銷燬,但寵物食品發黴或變質只能用《消保法》處理,就是專法要補足的問題之一。因應貓飼料致低血鉀死亡案,加上寵物食品成分標準是2017年訂立,這次訂專法前將參照歐盟修改現行標準,具體項目要再與專家學者討論。

針對農業部推動寵物食品專法,新北市動保處表示,現階段《動保法》對於寵物食品管理僅有初步業者管理、寵物食品標示規範等,對比國外專責寵物食品藥品監督單位,國內法規尚有精進管理空間,包含須納入安全風險管理、業者衛生管理、標示及廣告管理、輸入管理、查覈及管制等均須專法制定,以保護寵物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