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要不要槍決? 35名死囚聲請釋憲案 結果將出爐
憲法法庭宣判。(本報資料照片)
臺灣史上關最久的死刑犯黃春棋等35名死囚,主張案件第3次上訴最高法院後由同一法官審理的「連身條款」違憲,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審理後,今(14日)下午3點宣判。如果違憲死囚可獲翻案,如果判決合憲,法務部必須面對執行死刑問題。
全國目前仍有38名死囚待執行,法務部長蔡清祥日前解釋因爲死刑犯都聲請釋憲,無法執行,連身條款大法官如果判決合憲,死囚是否槍決也引發關注。
憲法法庭一旦判決違憲,35名死囚都可能獲釋及翻案逃死的機會。依速審法規定,羈押不得逾5年,35名死囚可獲非常上訴、重新審理的機會,且他們都關押逾5年必須釋放,未來獲翻案,甚至可聲請刑事補償。
38名死刑犯至今尚未伏法,其中4名死囚主張死刑違憲,另35人以「更二審連身條款」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併入涉貪的立委高志鵬等人的聲請案,共52案合併審理。
去年10月大法官以「說明會」方式網路直播審理,本案因林俊益等3名大法官迴避審理,只有12名大法官參與。死囚黃春棋的律師認爲,連身條款就具體個案由特定法官承辦,而非一般性、抽象性及隨機性分案,違反法定法官原則及公平審判原則。
但最高法院代表、法官吳秋宏說,律師主張「要限制」更二審後最高法院只能「自爲判決」、不能撤銷發回,這樣纔是違憲。他說,現在可依時空背景不同,討論連身條款有無存廢的必要性,但他不認爲有違憲問題。
出席說明會的專家學者中,教授何賴傑、劉芳伶主張連身條款有違憲疑慮,但李榮耕認爲合憲,林鈺雄雖未出席,但他出具意見書,主張沒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