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刑=正義?公民團體:無助解決兒虐
公民團體認爲,媒體大肆地報導這樣的行爲,甚至有些報導竟將「私刑」與「正義」連結在一起,讓閱聽人誤認此種暴力行爲是正義的、可能解決問題的,非但破壞社會的善良風氣,更未盡到媒體的社會責任。
公民團體指出,網紅等自媒體動輒開直播聚衆圍堵警局、滋事挑釁,公審嫌疑人,或散佈相關影片,可能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除了有搧動觀衆情緒,行情緒動員,導致公共秩序受到干擾,更不當地侵害當事人隱私。
他們呼籲,請媒體、網路平臺或個人不要將動用暴力、聚衆公審等相關影像鉅細靡遺地呈現出來,如此相當容易引起模仿效應;「私刑」就是暴力行爲,「聚衆公審」亦是變相的霸凌;不僅可能違法,更無法直接幫助到受虐兒少,只是大衆情緒的宣泄而已,完全不值得讚頌或效法。請各媒體、網路平臺或個人不要再將「私刑」、「公審行爲」與「正義」相連結,若需報導,也應加註警語及相關刑責說明。
公民團體也指出,如果遇到兒虐事件,請各媒體、網路平臺、自媒體或閱聽人節制散佈相關影片,不要肉搜、轉載,避免搧動大衆情緒,促發私刑事件,破壞公共秩序;而是應運用正確管道,如:撥打113、1995儘速通報,或循正式管道報案,纔可能提供受虐兒少實質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