鬆口氣!房地合一申報錯誤初犯罰一半 最快下半年實施

房地合一上路後,民衆常常會混淆以及申報錯誤財政部體恤民衆,修正法規讓民衆的罰鍰可以減半。(示意圖/取自pakutaso、示意圖)

記者吳靜君臺北報導

財政部105年推動房地合一新制之後,有許多民衆常常混淆,所以財政部預告,念在因爲房地合一是才上路的第三年,所以如果應該申報而未申報,罰鍰可以減少一半。

依據所得稅法規定,如果民衆買賣房屋沒有申報或者是申報錯誤,就是依據所得稅法第108條的規範,未依限辦理申報,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財政部表示,民衆買賣房屋不論獲利或者虧損,都要申報。所以不論有無納稅額,民衆都要記得應於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申報納稅。未依限辦理申報,應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但是,財政部105年推動房地合一,民衆常常混淆,或者民衆反映罰鍰負擔太重,在實務上,也常有民衆因一時疏忽或不諳相關規定,導致未依限辦理申報。

有鑑於此,財政部體恤民衆,對於相關的錯誤申報,考量新制施行後首次未依限辦理申報者,其應受責難程度較低,爰修正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三條之二第一項,增訂第三款有關是類應處罰鍰案件減半處罰規定。也就是說,在房地合一制度推動之後,首次申報錯誤,財政部會念初犯的話,罰鍰可以減半,依此最低可以降低至1500元。

財政部官員表示,相關法規正在預告期,預告期大約是60天,預告期間外界沒有意見的話,行政院覈定就可以實施,最快也要7月後纔可能上路。但是,預告期間所產生爭議案件,國稅局也會體恤民衆,讓民衆儘量可用適用新法,減輕壓力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