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涉槍砲案 經紀人朱翊銘今移送北檢複訊、控警非法搜索
警方今將孫安佐的經紀人朱翊銘(中)移送臺北地檢署復訊。記者房荷庭/攝影
藝人狄鶯、孫鵬的兒子孫安佐(本名孫健豪)日前帶瓦斯火槍在臺北市信義區「實測」,檢警昨搜索孫安佐住處,依槍砲罪嫌帶回孫安佐、孫的經紀人朱翊銘偵訊。不過,朱翊銘認爲警察違法,昨聲請提審,遭臺北地院裁定駁回,警方詢後,今天下午再次將朱翊銘移送臺北地檢署復訊。
北檢昨指揮台北市刑警大隊發動搜索,在孫安佐住處查扣疑似火藥的粉末、刀械、生存遊戲狙擊長槍等證物,警方同時搜索朱翊銘大安區通化街住所,約談朱到案。
不過,朱翊銘昨天在警局隊部涉嫌襲警,警方以妨害公務現行犯逮捕他,朱認爲警察違法,聲請刑事提審,晚間移解臺北地院開庭,法官裁定駁回,朱再移返警方偵訊,刑事訴訟回到原點,警方漏夜偵訊。
今天下午1點多,警方依涉犯槍砲、妨害公務等罪嫌,將朱翊銘移送北檢覆訊,朱翊銘走進囚車道的過程中,沿途重複大喊:「非法執行搜索」、「未出示搜索票前,即把我壓制在地」等語。
全案源於,孫安佐本月15日與朱翊銘在臺北市信義區一家夜店,朱因身上持有一把瓦斯火槍,被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法辦;本月16日晚間,孫安佐拿着瓦斯火槍到信義區表明要實測,當時被朱制止。
檢方分案,全案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嫌偵辦,昨諭知孫安佐30萬交保、限制住居,責付父親孫鵬。不過,獲案槍支、火藥是否具有殺傷力?是否爲列管物品?檢警昨已初測槍、火藥是違禁物,再將送交進一步鑑定,依鑑驗結果論處孫安佐和朱翊銘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