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長撞見情敵先幹一架 帳目又出問題記過調職函辦
▲歸仁分局副分局長黃宗仁指出,對於員警違法違紀,市警局絕不護短,有證據一定嚴辦到底。(圖/記者林悅翻攝)
臺南市警局歸仁分局前大潭分駐所彭姓所長,被控涉及婚外情、代保管公款帳目有問題及冒用同事死訊募善款等爭議,歸仁分局副分局長黃宗仁指出,彭員因不正當男女關係、保管帳目等問題,市警局已先將彭員記過3次,分並調往溪北某分局非主管職務,並函送臺南地檢署參辦。
據瞭解,已婚彭姓所長被控涉嫌於106年11月下班後,前往一名越籍女子住家,撞見另名男子,彭男被控涉嫌與情敵爆發肢體衝突。另在大潭所長任內,涉嫌違反規定代管警友站經費,且該警友站一年經費近百萬元,但去年底餘額僅剩10萬元,帳冊竟已銷燬,而被控帳目有問題。此外,還被控涉嫌冒用員警的名義,以死訊向警友發起募款,善款粗估逾20萬元,然而事後調查該員警只是去職,並未亡故。
警友會前站長也爲彭員澄清,堅稱「帳冊沒問題,不過帳冊都銷燬了」,他說明因年度已過且人事變動,故未保留帳本,強調錢大部分都花在警友旅遊、餐敘、平安宴,餘則獎勵警方破案及供應辦案時的便當、茶水,彭員是清白的。
彭員對被指控之事也喊冤,強調絕無捏造同仁死訊以募善款,保管警友站經費期間,任何支出均有向該站站長報備,每個月都有與警友站幹部覈銷,強調帳冊雖已銷燬,各種餐會、旅遊等大筆款項總計約70萬元開銷,均已補上單據供調查人員查覈,絕無中飽私囊。
歸仁分局副分局長黃宗仁指出,有關彭員涉案部分,分局接獲反映即主進行調查,發現彭員有不正常男女交往關係,彭員身爲所長卻不能以身作則,言行失檢,經以記過2次,改調服務單位非主管職務懲處。
另有關彭員違反規定代管公款部分,市警局記過1次,另函送臺南地檢署參辦,而冒用員警死訊募款此一部分則查無實據。黃宗仁強調,對於員警違法違紀,市警局絕不護短,有證據一定嚴辦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