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吃寶林9天后才就醫 毒發時間長短不一 原因曝光
臺北市寶林茶室中毒案今(31)日新增1案例,到寶林用餐經過9天后纔出現症狀。(示意圖/資料照)
臺北市31日新增寶林案第21位案例,21日曾到寶林用餐,30日才就醫。(臺北市政府)
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延燒,臺北市今(31)日新增1案例,到寶林用餐經過9天后纔出現症狀,衛生局長陳彥元說明,不同患者發病快慢的差異,取決於食用數量及自身抵抗力,以及有無慢性疾病、運動習慣等,都會影響毒性發作的程度。
臺北市政府今日舉行寶林案進度更新說明記者會,北市新增1例個案,爲43歲女性,21日到寶林用餐吃炒粿條,30日纔到內湖三總就醫,肝指數、白血球指數正常,腎功能指數也正常,經醫師綜合診斷後返家觀察。
針對民衆攝食後,有人最快2小時發作,爲何有人要較長時間纔有症狀,衛生局長陳彥元解釋,如果有攝入的話,就跟攝入大小量有關,如果食用量相同的話,也與個人抗受性有關,另外有無慢性疾病、運動習慣等,都會影響毒性發作的程度。
陳彥元補充,寶林案多數病患都在12個小時後發生猛爆性肝衰竭、腎衰竭,尚不確定第21例是否攝入米酵菌酸,「如果有攝入的話,可以這樣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