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利班頒佈新法令 不能強迫女性出嫁

消息稱,艾昆薩達下令採取「嚴厲措施」,保障婦女權利。塔利班政府發言人穆賈希德公佈法令時表示:「女性不是財產,是高貴且自由的人類,沒有人能爲了換取和平把她交換給任何人…或爲了結束仇恨。」(新華社)

阿富汗塔利班最高領導人艾昆薩達(Hibatullah Akhundzada)3日發佈命令,稱阿富汗婦女不是財產,不能強迫她們出嫁。命令規定,男女應該平等,結婚須徵得女方同意,任何人都不能「脅迫或施壓」她們出嫁。塔利班此舉,咸信是爲了爭取國際社會承認其政權並解凍阿富汗海外資產而做出的讓步。

消息稱,艾昆薩達下令採取「嚴厲措施」,保障婦女權利。塔利班政府發言人穆賈希德公佈法令時表示:「女性不是財產,是高貴且自由的人類,沒有人能爲了換取和平把她交換給任何人…或爲了結束仇恨。」

此外,丈夫過世17周後,女方可選擇再嫁,且可自選老公,不用被迫嫁給丈夫的兄弟或親戚。

除了不可強迫女性結婚,塔利班也對女性財產做出保障,規定丈夫去世後妻子有權繼承其財產。

但法令沒有提及外界關心的女性工作和受教等內容,也沒有提到女子結婚的最低法定年齡。塔利班上臺前,結婚法定年齡爲16歲,低於國際公認的18歲。

針對國際社會關注的女性權利問題,穆賈希德之前曾表示,阿富汗女性教育已恢復近7成,還強調美國等凍結阿富汗海外資產已導致經濟惡化,若能解除,全面恢復女性教育指日可待。但據美聯社報導,目前仍有數千名7-12年級女學生無法到校上課,大多數女性也無法返回工作崗位。

塔利班在1996至2001年第一次執政期間,禁止女性受教,因此2021年8月再次掌權後,國際社會一直憂慮當地女權會大幅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