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偷吃人夫喊不知情 法官查對話紀錄打臉 40萬飛了
臺北一名女子與一名已婚男子交往,遭對方配偶提告求償時,謊稱自己不知情男方已婚。(示意圖/Shutterstock)
北市一名人妻發現,丈夫小達(化名)竟與一名徐姓女子不倫戀,經常出發、出遊還發生性行爲,小達還會以金錢資助徐女,讓她大受打擊,認爲婚姻被徐女破壞,依法向徐女求償120萬元。臺北地院審結,判徐女須賠償4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元配主張,與男子小達於2014年間結婚,育有2名子女,婚姻原幸福美滿,未料徐姓女子於2021年間介入她的婚姻,和小達多次吃飯、出遊且發生性行爲,小達還以金錢資助徐女,認爲2人的關係已經逾越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的範圍,侵害她的配偶身分情節重大,故依法向徐女求償120萬元。
對此,徐女表示,她與小達於2021年4月間開始交往,但交往初期阿達就稱已離婚,惟仍與前妻同住,故意對她隱瞞已婚身分,還會稱呼她爲「老婆」,直到同年10月間她接獲小達妻子電話,才發覺受騙,隨即與小達分手,認爲自己也是被害人,沒有故意侵權與過失。
臺北地院審理時,法官指出徐女並不爭執曾與小達交往且發生性行爲,認定徐女侵害配偶權屬實,再者,徐女及小達的對話紀錄中,提及「你回去陪老婆,好好培養」,小達回覆「喜歡聽你叫我老公」,徐女表示「只能私下,不能公開,我沒事,只是你的身分,要對大衆交代,不希望影響你的家庭,道德上是不允許的,可是我卻偏偏愛了一個不能公開愛的男人,好糾結」等語,均可明確認定徐女知情小達仍已婚,故不採信其說詞。酌情後,判徐女須賠償4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