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脫我褲子!淫狼公車誘騙女子上賓館 逞欲一時換4年徒刑
▲潘男利用對方心智上的缺陷,將人哄騙到賓館性侵。(圖/示意圖,無關本案/CFP)
一名潘姓男子先前在公車上搭訕一名心智上有缺陷的女子「小花」(化名),並藉此哄騙她下車,還帶對方到賓館,對她性侵得逞,而事後「小花」因爲晚歸,而讓友人起疑,在友人的詢問下,她才恍惚地說出有人「帶她下車、脫她褲子」等語,而友人聽後趕忙報警。屏東地院依乘機性交罪判潘男4年徒刑。
判決指出,潘男在2016年3月間在公車上見到「小花」,發現她心智上有缺陷,而身旁也無人陪同,竟色心大起將人哄騙帶到賓館性侵,而事情曝光後,潘男竟辯稱,兩人是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下發生關係。
法官調查後認爲,「小花」因爲心智上的缺陷,難以去表達發生性關係的意願,認爲潘男是刻意利用她無法抗拒的狀態去強逞獸慾,因此依乘機性交罪判他4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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