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要求人夫籤「小三條約」手機存海量性愛照 妻怒炸了
新竹1名人夫於交友軟體上認識1名小三,2人多次於摩鐵發生性行爲,拍攝性愛照片等,正宮氣得像小三求償300萬元。(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新竹1名人妻和老公2度離婚後又復婚,沒想到老公自從遊戲軟體認識小三後,小三便多次和男方前往摩鐵發生性行爲,手機還存有海量性愛照片,小三還於聊天訊息中傳送:「所以寶貝你要開一個小三條約給我嗎」、「寶貝讓我當小三對嗎」等訊息,人妻氣得要求小三賠償300萬元,法官考量小三無收入,判小三賠償15萬元。
根據判決書指出,1名人妻與老公結婚多年,2人曾3度結婚且育2子,沒想到老公卻於線上遊戲認識小三,她不滿小三明知男方爲已婚之人還和男方在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爲,並拍攝大量性愛照片存於通訊軟體相簿等,又小三曾傳「寶貝」、「寶貝之後一直跟老婆上牀嗎」、「寶貝讓我當小三對嗎」、「所以寶貝你要開一個小三條約給我嗎」等訊息給男方,人妻氣得要求小三賠償300萬元。
小三坦承她和確實有和男方發生性行爲,但因爲男方和人妻分分和和,她在不知情情形下介入2人婚姻,且男方婚姻狀況多變,第二段與第三段婚姻結婚與離婚時間非常短,有別於一般社會常態,她未曾要求男方離婚,人妻與男方婚姻早已名存實亡,她並沒有侵害人妻配偶權。
法官勘驗小三性愛相簿可見, 小三確實和男方一同前往摩鐵互稱寶貝,又小三曾傳訊息給男方「可惜,你又結婚了」,男方則回覆「離了,可以結,結了,也可以再離」,有此可證小三對於男方與人妻結婚、離婚之準確時點未知悉,但對於男方婚姻狀況急遽多變有認識,甚而將男方結婚、離婚、結婚視爲常態,小三竟未再查證男方婚姻狀態即與男方爲不當交往行爲,考量小三無收入,判小三賠償人妻1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