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約砲偷拿對方手機破解密碼 驚見出軌真相祭狠招反擊
男子與男網友前年相約發生性行爲,他趁對方睡着時,用生日數字成功解鎖對方手機,發現其已有男友,憤而偷拍對方裸照給正宮。(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高雄市一名男子小李(化名)與男網友前年相約發生性行爲,他趁對方睡着時,用生日數字成功解鎖對方手機,發現其已有男友,憤而偷拍對方裸照給正宮,他在訊息中表示,「也許你們是開放性關係,但我無法接受第一次見面就喊我老公,還要求無套的對象」;法院最後認定他妨害隱私,判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小李與1名男網友在網路上認識後,2人相約在前年2月24日見面發生性關係,不料對方完事睡着後,他拿起對方手機,並嘗試以對方的生日爲密碼欲解鎖手機,果真解鎖後,他發現對方原來早有伴侶,氣不過之下,決定偷拍對方全裸照片3張傳給正宮。
小李透過男網友的手機對其正宮說,「偷用別人手機雖然很不道德,稍微翻閱一下紀錄,加上他刪除與我的對話來看,您應該是他正宮男友」,他說是對方先在網路上約砲,他因爲認爲對方謊報年紀,才偷偷解鎖手機;小李說,「如果你們是開放性關係,也許你不在意,但我無法接受第一次見面就喊我老公,還要求無套的對象,所以我會與他斷絕任何聯絡」。
該男網友事後發現此事決定提告,小李則說拍攝照片目的,是爲向對方男友告知劈腿真相。法院認爲,即便知道對方有交往對象,也應該以理性方式處理人際關係,而非竊錄告訴人身體隱私部位照片後傳送他人,依無故破解他人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罪、無故以照相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判小李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不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