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自費1.8萬打到過期子宮頸癌疫苗 醫竟冷回:才逾期2天
新北市三重一名女網友近日到診所自費1萬8000元接種子宮頸癌疫苗,打完發現疫苗已過期2天。(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新北市三重一名女網友近日到診所自費1萬8000元接種子宮頸癌疫苗,施打前曾兩度要求醫師要看疫苗有效期限,對方口裡說好卻直接把疫苗打下去,之後才發現打到過期2天的疫苗,讓她氣炸,貼文曝光網友支持她提告,怒轟「醫師沒道德」。
原PO昨(5)日於臉書社團《爆料公社》指出,11月到三重某家耳鼻喉科詢問自費子宮頸癌疫苗,當時護士表示須等到12月纔有疫苗,要她留下聯絡方式以便通知。後續她收到通知,依約定時間於上週五(2日)回到診所接種,並支付1萬8000元。
女網友上傳疫苗預約單。(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原PO表示,施打前想跟醫師確認疫苗有效期限,接連詢問兩次,對方僅迴應好卻沒有給她看,且迅速替她注射,但她堅持要看疫苗有效期,才發現疫苗已過期2天,未料醫師竟說「過期2天沒關係,一樣有效」。
原PO說,診所一開始說可以退錢,後來又說要和解,讓她氣得跳腳,直呼「花錢打疫苗沒比較便宜,快到期的疫苗我都不打了,更何況是過期的,真的很沒醫德」。
貼文曝光,網友也看傻眼,「這太沒道德了」、「這打在人體的東西,怎麼可以給過期的」、「之前去打,護士都會讓我確認針劑名稱與日期,一支那麼貴,是爲何要打過期的啊!也沒比較便宜啊」、「直接提告了啦」、「這醫生應該是要撤銷執照的」。
《中時新聞網》詢問新北衛生局,衛生局表示,將派員前往查覈,依藥事法第21條第六款規定,超過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者即爲劣藥,倘查獲有使用劣藥,將依藥事法第90條規定,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