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版柬埔寨案 主嫌冷血對話成定罪關鍵

臺版柬埔寨求職詐騙虐死案,士林地院22日判處首惡傅榆藺、陳樺韋無期徒刑,圖爲案發時新北警尋找3名遭虐死後被棄屍的被害人,最遠在南投找到。(警方提供/黃敬文新北傳真)

臺版柬埔寨案61名「豬仔」被虐過程泯滅人性,出手虐待的都是20多歲年輕人,其中陳樺韋等26人都坦承犯行並認罪,僅遭判無期徒刑的傅榆藺、判刑19年的吳秉恩以及判刑12年的鄧爲至3人不認罪,合議庭在判決中一一點出3人蔘與犯罪的證據及在羣組的冷血對話,顯現傅女等人對他人性命毫不關心。

傅女等人利用羣組「可爾必思B」,她暱稱「梁朝偉」,貼文「給他們喝漂白水,那個死不了人的,逼他們不準報警,出去也不準報警」並在羣組提醒控員,注意人頭交頭接耳,「我告訴你,怎麼玩這小王X蛋,被修理過的人頭,讓他們放鬆,宣揚他是害大家被困住的駭客。」

傅女還透過遠端監控,點出「那幾只皮在癢的,拿來祭天祈福,人多勢衆,你們(控員)必須團結一致」、「欠揍偶像團何時開演?」、「教育他們,凡報警求助,家人出門被撞」。

傅女還在羣組說:「他裝死幹嘛?」其他控員則幫腔「給他拖去廁所,辣椒水伺候,噴兩口沒好,再來兩口」。被害人黃婦死亡前10天,開始有尿失禁,卻被帶去廁所電擊懲罰,死亡當天,黃婦腹部明顯腫大數倍,控員回報「先是吐血,然後沒喘氣」、藍道則回「然後就涼了」、傅女說「天氣變化大,她這麼胖,頂多是氣喘,給他呼吸新鮮空氣」、「或是去藥局買CO2,這樣就好了」。

28歲吳秉恩否認強盜、私刑拘禁罪行,但合議庭認爲,吳等於「後勤部長」,負責承租二處據點,並將提供帳戶的「車主」送往金融機構以及據點拘禁,隨時幫忙補充毒品FM2、手銬及電擊棒給「控員」,最後負責棄屍。

鄧爲至則是從被害人變成加害人,他被認定有罪關鍵在於「車主」朱男證稱,矇眼的黑布鬆脫,第一眼看到站在眼前就是鄧男。另有婦人證稱,她佯裝氣喘發作慘遭識破,被帶到廁所電擊,鄧在手銬、腳鐐中間還多加一條鐵鏈,「加倍懲罰」。合議庭認爲鄧傷害他人的動機雖是自保,卻與其他控員一起吃外賣,顯然是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