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版柬埔寨」害3命!超狠詐團首腦S姊、茶董...無期徒刑定讞
▲「臺版柬埔寨案」害死3條人命,「S姊」傅榆藺(左)、「茶董」陳樺韋(右),今遭判無期徒刑定讞 。(圖/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綽號「S姊」的女子傅榆藺、與綽號「茶董」的男子陳樺韋爲首的29名詐團成員,以高薪打工爲幌子,誘騙囚禁凌虐61名求職者,還虐死3人後棄屍,被媒體稱爲「臺版柬埔寨案」。一二審均將傅女、陳男2人重判無期徒刑,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1日駁回上訴定讞。
本案緣起於2022年11月間,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查出,發現在近2個月內,有多達61名因求職詐騙的受害人,被囚禁在新北市淡水、桃園市中壢等地的社區大樓內,受害人身上的金錢、證件、手機、銀行存摺均被收走,其中還有3人因此遭虐致死。
檢警循線破獲該詐騙集團,逮捕傅女,以及陳男等29人。檢警調查發現,該集團以高薪打工爲由,囚禁多名受害人,其中黃姓男子受不了監禁,自11樓跳樓自盡;另一名黃姓女子遭電擊後吐血,最後大量休克死亡;還有一名林姓男子因患有慢性病,拘禁多日後未服藥,病情惡化導致雙腳壞死,皮膚髮炎最後遭餵食3顆毒品,心肌梗塞死亡。3人最後均遭殘忍棄屍。
檢方認爲傅女在本案中爲核心幹部腳色,她擔任驗車手,對被害人提供的帳戶進行測試,確認帳戶可供網路轉帳使用;至於陳男則是強控手,負責帶領手下對被害人囚禁、凌虐,以確保被害人不會落跑。因此檢方在2022年底依照「私行拘禁致死」、「加重強盜」、「加重詐欺」、「非法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遺棄屍體」、違反《組織犯罪條例》、《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傅女、陳男在內的29人,而傅、陳2人均遭檢方求處無期徒刑。
一二審均將傅、陳2人重判無期徒刑,其餘被告則分別遭判刑26年到1年2月不等刑期。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1日駁回上訴定讞。
此外,檢警也在2023年4月間逮捕該集團主嫌、綽號「藍道」的杜承哲等人,並於2月後提起公訴。其中杜男與同案3名同夥薛隆廷、洪俊傑、王昱傑等4人,士林地院一審認定共有266人遭騙、詐騙金額達4億餘元,將4人均重判無期徒刑,目前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