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女友逼買捷運宅!婚後拒與公婆同住「爲什麼他們不出頭期款」

婚姻愛情墳墓婚事可能也是...(示意圖/取自Pexels)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俗話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但婚事談不攏,可能讓愛情提早踏入墳墓。一名女網友痛訴,她結婚不需要聘金和任何宴客儀式,只要求男方臺北捷運站附近買3房2廳,以及不與公婆同住,「我已經退到這個地步了,只求你爸媽房屋頭期款,你媽卻不斷跟我家討價還價!」

原PO在臉書粉專「靠北婚姻2.0」匿名投訴,她可以接受公證結婚,什麼聘金、宴客都可以不要,只要結婚時請3桌、喝個喜酒就可以了,但她沒辦法跟公婆同住,也只要求男方在臺北捷運站附近買3房2廳的新房,作爲新婚房,但男方家卻一再推託,讓她很不滿。

原PO認爲,男方既然不用聘金跟宴客了,那出頭期款買房合理,「你的薪水是我的2倍,所以房貸我幫忙支出30%,我也沒有要求房貸全給你負擔,但你媽卻不斷跟我家討價還價!」

對此,原PO希望廣大網友能評評理,「我已經退到這個地步了,只要求你爸媽出頭期款買房,爲何還這麼斤斤計較?」

女方認爲,已經不用聘金、宴客,夫家出頭期款很合理。(示意圖/取自Pexels)

許多網友看完紛紛迴應,「覺得委屈就不要嫁」、「不想跟長輩同住,就靠自己努力賺錢存錢,長輩又沒欠你什麼」、「拿公婆的錢,又不想跟公婆住,你是公婆你願意嗎」、「捷運站旁邊的房子?妳以爲買房跟買菜一樣簡單嗎」、「沒有公主命,卻有公主病」、「臺北捷運站附近買3房2廳新房?妳知道光頭期款就高於聘金及宴客3桌費用嗎?」

還有人說,「說得頭頭是道,爲什麼老公一定要買房給你住?自己不出頭期款,卻利用別人對你的感情勒索,你有能力自己買啊」、「如果沒房就不嫁,那我真心覺得你老公值得更好的人,沒那麼命就不要覺得自己是公主!」

不過,也有人提出解方緩頰,「錢不夠,就跟公婆住一起先存」、「其實妳爸媽婚前幫你買房子比較好哦!因爲那纔是妳的財產」、「很多人一面倒在罵女生,但她這種人最後往往是最幸福的,因爲說她勢利也好、愛計較也好,她至少保護了自己,也爭取了自己的權益,不像有些人婚前自以爲愛情無敵、視金錢糞土,婚後反而悽悽慘慘,再上來靠北婚姻」掀起熱議

文章一出,掀起網友正反論戰。(圖/翻攝自臉書/靠北婚姻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