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41處刑案發生地沒監視器 審計處要求強化設置
臺北市審計處指出,2023年臺北市有41處發生刑案的熱點附近沒有監視器,要求市警局改進。圖爲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市警察局從2021年至2023年,編列25億餘元預算建制監視器系統。不過審計處指出,2023年臺北市發生的刑案,全北市一共有41處、412筆的發生地點不在錄監繫統環域200公尺內,要求市警局應改進,免得淪爲治安死角。對此市警局表示,今年與明年一共將新增900支監視器,會持續建構錄影監視系統綿密治安防護網絡。
臺北市警察局依據《臺北市錄影監視系統設置管理自治條例》建制北市監視器系統,透過即時監看、傳輸及儲存資料功能,建構成犯罪防治及安全維護之重要體系。審計處透過審計報告指出,2021年到2023年間,市警局編列了25億餘元辦理錄監繫統建置、使用及管理維護。
據市警局統計,運用錄監繫統破獲刑案數,從2021年度的8千多件,提高至2023年的1萬多件,審計處也指出,確實有發揮預防犯罪及維護治安的效果。
不過審計處也質疑,根據市警局提供的資料顯示,2023年臺北市發生竊盜、公共危險(肇逃)、毀損、侵佔、妨害自由、其他、傷害、殺人案及強盜案等9類刑案,共計案發地點有48067處,不過其中有41處共發生412件刑案,是不在錄監繫統環域200公尺內,且地點曾發生過5次刑案以上。審計處要求,必須要在這些地點強化治安防護網。
對此市警局表示,錄影監視器設置需兼顧治安維護及民衆隱私,設置地點以公共領域爲主,並視經費依治安需要的急迫性規畫優先順序、逐步建置,儘可能地涵蓋各治安熱點。因此在設置時,都會依刑案偵防及交通狀況等因素,召集相關單位會勘,審慎評估設置地點及數量。
市警局說,今年與明年已經規畫增設900支監視器,部分地點因環境等因素考量未能設置,唯仍有多數民間監視器、行車紀錄器、證人證述、物證蒐集與鑑識等偵查方法與技巧,足以彌補不足,以全面形成臺北市治安交通防護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