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抽查11家新光三越 擅自裝修最高罰30萬
臺中新光三越13日發生氣爆事件後,臺北市建管處與轄區承辦人4日前往臺北新光三越南西店,抽查餐廳內的建築公共安全設備。(羅永銘攝)
臺中新光三越氣爆事件後,臺北市建管處14日針對大型百貨商場內餐廳及美食街啓動抽查計劃,包括11家新光三越、統一時代百貨、京站等18家百貨,檢視是否有未經許可擅自裝修室內裝修的狀況,結果均無違法室內裝修施工。
臺中新光三越13日發生氣爆事件後,臺北市建管處與轄區承辦人4日前往臺北新光三越南西店,抽查餐廳內的建築公共安全設備。(羅永銘攝)
建管處表示,今派員到百貨公司美食街和餐廳現場查訪,若有未經許可擅自裝修情事,將依違反《建築法》裁處6到30萬元罰鍰,後續將陸續派員抽查全市百貨公司。
建管處長虞積學指出,百貨公司、餐飲業、美食街等場所若涉及室內裝修工程,應依《建築法》及《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須事先向主管機關申請施工許可證,並於覈准後方可動工,尤其涉及防火區畫、逃生通道、消防設備等,絕不可擅自變更或拆除,否則將嚴重影響安全。
虞積學也說,消費者購物時如果發現前述室內裝修施工情況,可即時向商場查詢或撥打1999市民熱線(外縣市撥打02-27208889)轉分機8387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