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手搖飲「禁塑」已滿月 普查2200家有7家違規已改善
臺北市環保局規定市內列管飲料店12月起不得再提供一次性塑膠飲料杯,經普查2200家後發現有7家不符規定,但複查後已改善。圖爲一次性紙杯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市環保局規定市內列管飲料店12月起不得再提供一次性塑膠飲料杯,環保局表示,經普查2200家後發現有7家不符規定,但複查後已改善,明年將不定期稽查。
爲落實減塑,臺北市飲料店12月1日起不得提供一次性塑膠飲料杯,環保局當天起至20號同步展開全市2200家飲料店稽查作業。
環保局資源循環管理科長林鈺惠表示,稽查結果發現有7家非連鎖飲料店業者仍提供塑膠杯給顧客,要求限期改善後,複查時均已改成紙杯。
林鈺惠指出,明年將持續不定期稽查,接獲民衆檢舉也會立刻前往瞭解狀況並輔導,若查證發現有缺失,經限期改善仍違規,將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新臺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