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雙子星火速發照 議員質疑圖利
臺北市議員許淑華質疑北市火速發下雙子星建照疑圖利。(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雙子星開發案(臺北車站特定專用區C1/D1開發案)力拚年底前動工。市議員許淑華曾質疑,市府先發建照,再談權益分配比率大有問題,市長柯文哲允諾處理,如今還未權益分配卻火速通過建照,有圖利之嫌。柯文哲迴應,使用執照卡在後面,若此時完成權益分配,纔是被人家懷疑利益交換,應由下任市長處理。
許淑華在6月質詢指出,被柯文哲批爲弊案的美河市案,由市府先發建照再與開發商討論權利變換分回比率,若雙子星案採相同模式,恐讓市府損失百億,柯文哲當時允諾組專案小組處理。
但許淑華髮現,她6月9日質詢後,市府在翌日由秘書長主持會議,卻沒有會議結論,成員也無外部單位及法務局,僅有都發局、都更處、建管處、捷運局等幾個人,根本是閉門會議,而市府在7月22日馬上發出D1建照、C1則在8月2日發建照。
她強調,臺北都會區大衆捷運系統土地開發權益轉換原則,先發建照再談權益分配比率是「惡法」,明明可召開府級會議,找專家學者討論解決,卻只找秘書長開會,更離譜的是沒有會議紀錄,接着馬上火速發建照,「這不是圖利什麼叫做圖利?」
許淑華更爆料,柯文哲在7月5日開會討論C1/D1周邊人行道改善計劃,但權益分配沒談好就棄械投降,竟還幫忙搭橋鋪路,人行道的工程有需要市長本人開嗎?到底背後有沒有利益交換?她直言,此案是賤賣北市土地,柯又把爛攤子丟給下一任市長,她已準備好資料要提供給監察院,要柯好好去監察院說明。
柯文哲表示,建照發下6個月內要做權益分配,還有使照卡在後面,建照無涉及最後的使用,使照不發下也不能用,而從發建照到發使照,還有很多年的時間,認爲這不急。
柯文哲也說,任期只剩最後3個月,不應此時去權益分配,該由下一任市長處理,這是行政倫理,並強調若現在分配纔是有問題,纔會被人家懷疑利益交換。
捷運局長張澤雄補充,建照3月就申請,已審了3個多月,人行道改善是爲了後站商圈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