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 震後修水塔 吊車免7天前申請路權
花蓮大地震後,臺北市很多水塔設施受損,市議員曾獻瑩接獲民衆陳情,要找吊車吊掛新水塔,必須提前7天申請路權,他認爲讓民衆7天無水可用並不合理。(臺北市議員曾獻瑩研究室提供/丁上程臺北傳真)
花蓮大地震後,臺北市內也有多處出現災損,不少建物水塔倒下、毀損,不過要修復水塔,必須申請路權請吊車吊掛新水塔,但臨時申請道路路權必須要提前7天,議員認爲讓民衆7天無水可用並不合理。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表示,依照作業使用要點,因天災造成的緊急案例,不受申請時間限制,因此民衆當日提出申請就會予以覈准。
臺北市議員曾獻瑩接獲民衆陳情,這次地震導致水塔倒下毀損必須要更換,已經約好吊車、水塔廠商,預計12日施作維修,卻卡在臨時道路使用的申請要在前7天提出。
民衆抱怨,這麼多天沒有水可用是苦不堪言,而且災後吊車已經一車難求,因申請臨時道路使用時間而延後,簡直是雪上加霜、延宕災後復原的腳步。
曾獻瑩指出,清明連假後的第1天上班日,爲了吊掛水塔作業,市警局就接到8件臨時道路使用的申請,估計接下來幾天陸續還會有許多民衆提出,他認爲市警局因應這次天然重大災害,應開放讓民衆可以緊急申請,不應受到前7天申請期間的限制,讓民衆的生活用水能夠儘早恢復正常。
對此,交大回應,依臨時使用道路作業要點但書規定,「因天然災害所至緊急性案件,不受要點申請期間限制」,因此可受理及覈准民衆當天緊急申請臨時使用道路案,若需維修水塔要申請路權是不受7天前就要提出申請的限制。
交大表示,因花蓮地震後導致市民住家水塔受損,只要有需求要通知吊車等廠商到場維修,只要當天透過系統申請,寫明相關事由,如受天然災害須維修水塔,基本上吊車業者就可使用道路,但仍須做好相關安全、交通維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