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變態!逼女友的小六女兒幫「嘴部運動」 色男下場出爐
小六女童熟睡時,慘遭母親的同居男友逼迫口交。(AI生成圖)
苗栗男子阿國(化名)與女子歡歡(化名)是情侶,歡歡帶着國小6年級女兒小萱(化名)與阿國同住,不料,2022年某日深夜,阿國趁小萱熟睡時,竟強迫小萱幫他口交得逞。2022年12月某日凌晨0時許,阿國再度逞獸慾,將生殖器在小萱嘴巴外磨蹭近30秒,小萱察覺時便將嘴巴緊閉,隨後突然張眼直瞪,阿國這才罷手。
法院審理,阿國的辯護人主張,阿國犯後已坦承犯行,且與小萱及其母親達成調解,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認科以最低度刑仍嫌過重者,請求法官酌量減輕其刑。
法官考量,阿國是身心均屬正常之成年人,竟爲滿足一己私慾,而對於未滿18歲的小萱予以乘機性交得逞及未遂,侵犯性自主權,造成身心難以彌補之傷害,且過去已有對未滿14歲之女子爲性交之犯行之前科。
法官認,阿國被遭查獲後,第一時間於警詢時仍否認全部犯行,遲至法院審理時才坦承全部犯行,與自始即坦承犯行之犯後態度尚有不同,難認已真心悔悟之意。
法官審酌,阿國是歡歡的同居人,本就應當有所自重,給予小萱一個安全無虞之生活環境,以利正常成長,竟因一時衝動予以乘機性交,妨害身心健全發展,實有不該。阿國被依犯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性交罪,處刑3年4月。又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性交未遂罪,處刑1年10月。應執行4年2月。
阿國不服提起上訴,高院審理後,日前予以駁回,維持一審原判。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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