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人妻看監視器心碎 新婚1年夫在她母校摟妹擁吻
一名人妻發覺,丈夫與一名已婚女子在臺大校園內擁吻,憤而向法院提告求償。(示意圖/Shutterstock)
一名臺大畢業的人妻發覺丈夫趁着她出國留學時,在臺大校園內與已婚女友人宛如情侶,親吻與散步的身影全被監視器拍下,憤而向兩人提告求償100萬元。臺北地院日前審結,判賠30萬元爲合理,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人妻主張與丈夫於2018年5月結婚,她婚後即因學業進修,前往荷蘭留學,丈夫畢業後擔任臺大某系約聘幹事,沒想到2019年9月,丈夫就揹着她與另名已婚女友人,公然在臺大校園內接吻,散步聊天,人妻憤而向兩人提告求償100萬元。
人夫聲稱,人妻經常情緒失控,對他的精神折磨施暴,2019年8月間人妻曾跑到臺大實驗室中朝他潑水,兩人決裂後感情蕩然無存,人妻更主動商議離婚,在臉書上揚言分手,於8月底赴荷蘭,兩人因分隔臺荷兩地拖延至年底才完成手續。同時強調他與該名女性僅爲一般友人,絕無不當關係。
該名女性友人辯稱,監視器畫面中的女性是她,但其控訴人妻已非臺大員工,取得監視器影像的用途也已違反臺大錄影監視系統影音資料調閱要點,因此不具證據能力。
法官認爲,妨害他人婚姻的行爲經常以隱密方式進行,權衡之下,認定監視器仍舊有證據能力,且拍攝地點位於公共場所,對隱私權侵害不大,透過畫面也可清楚見到兩名被告親密擁抱、接吻、牽手等行爲,均已逾越一般朋友的社交往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