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首創「探索學分」制度 鼓勵學生跨域學習

爲了鼓勵學生勇於嘗試跨域學習,臺灣大學首創「探索學分」制度。(臺大提供)

臺灣大學近年積極推動「未來大學2.0」,建構多元跨域學習環境,爲了鼓勵學生勇於嘗試跨域學習,首創「探索學分」制度。自112學年度開始,學士班一年級及二年級學生,修習非主修學系課程未達預期成效時,可以申請將課程列爲探索學分,合計至多6學分。

臺大表示,「探索學分」採事後申請制,學生可於當學期期末考結束後至次學期開學第一週期間申請。原始成績及格(C-以上)的科目,經認列爲探索學分後,成績考評將改爲「通過」,仍可獲得學分但成績單不會顯示原始成績且不計入GPA(成績總平均)計算;若原始成績不及格的科目被認列爲探索學分後,成績單即不顯示該課程紀錄。

臺大提到,每位學生得認列爲探索學分的課程,以合計至多6學分爲限,申請順序較後且合計超過6學分的課程則不予覈准。不得申請認列爲探索學分的課程種類,包含學生主修學系(學位學程)或雙主修學系(學位學程)開設的課程、共同必修課程、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以及經校方覈准出國修課的課程。另外,若學生該學期僅修習一門課程,且該門課程原始成績不及格者,亦不得申請。

臺大強調,學校勉勵學生能利用探索學分彈性的制度,在學習的道路上大膽探索、勇於突破,以更多元寬廣的模式朝自我實踐的目標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