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電高層反核四言論「不符事實但不違法」 北檢簽結網炸鍋了

藍委日前考察覈四,發現維護良好,但重啓遙遙無期,質疑政治力干預專業判斷。(本報系資料照)

2021年重啓核四公投案領銜人黃士修在意見發表會上砲轟反方代表、時任臺電核能發電處長許永輝,質疑許永輝言論背棄專業,更提告瀆職等罪,臺北地檢署將全案簽結。

「歷經3年,北檢終於簽結許永輝案。」黃士修今(11日)發文摘要北檢告知許永輝案簽結的函文重點如下:

一、核四廠試運轉測試成功,負責人許永輝簽署程序書,且原能會已審查通過系統功能試驗報告。後來因爲核四封存,原能會停止審查少數待改善項目,臺電也沒有再做補正。

二、試運轉報告不含施工建築規格,經查符合招標規範。所以許永輝說規格不相容,雖與事實不符,但不違法。

三、試運轉報告不含抗輻射標準,經查抗輻射標準仍爲180天。所以許永輝說標準降低爲100天,雖與事實不符,但不違法。

四、試運轉報告不含防火風門標章,經查臺電有向奇異公司提出反請求改善(代表工程上可改善),奇異公司尚未迴應。所以許永輝說未具美國標章,與權責無關,不違法。

五、試運轉報告不含蝶型閥焊接,經查臺電有向奇異公司提出反請求改善(代表工程上可改善),奇異公司尚未迴應。所以許永輝說蝶型閥不符要求,與權責無關,不違法。

黃士修與許永輝交火後質疑背棄專業憤而提告。(圖/中天新聞)

六、試運轉報告不含圍阻體設計,經查臺電有向奇異公司提出反請求改善(代表工程上可改善),奇異公司尚未迴應。所以許永輝說圍阻體不符要求,與權責無關,不違法。

七、試運轉報告不含統包改分包,經查覈四廠分包爲臺電配合國家政策採購。所以許永輝說統包改分包,與權責無關,不違法。

八、試運轉報告不含包商施工,經查臺電有向奇異公司提出反請求改善(代表工程上可改善),奇異公司尚未迴應。所以許永輝說包商施工有問題,與權責無關,不違法。

九、試運轉報告有含核反應爐泄漏測試,經查測試成功後,由許永輝、臺電、奇異公司共同簽署,送原能會審查。原能會函請臺電完成美國法規品保文件簽署,再報審查。試運轉報告不含該項品保文件,所以許永輝說曾被退件的一半事實,與權責無關,不違法。

黃士修直言:綜上所述,許永輝於公投期間發表反對核四之言論,皆屬個人意見而非專業判斷,即使不符事實或無關權責,受言論自由保障,不違法。背棄專業,踐踏同僚,爲黨辦事,升官發財。「補上祝賀一句:恭喜許處長榮升副總。」

PTT鄉民表示「造謠都不違法的」、「與事實不符但不違法啦,但是你民衆拿一個真的臭蛋貼在FB馬上就請你去警察局泡茶」、「造謠不違法?這哪國的司法...」、「查無不法,謝謝指教」、「臺灣在言論自由這塊蠻鬆的,只要你不罵民進黨」、「果然是綠能你不能」、「言論自由不包含造謠阿」、「證明沒有亂蓋,是不是還土條清白了」、「政治力辦案偏頗就是這樣,造謠都沒事」、「臺電處長可以個人意見上臺造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