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電太陽光電工程經查違反職安法 包商遭開罰7萬元
職安署近日前往臺電所屬的「七股(Ⅱ)及南鹽光C區東側室內養殖魚塭屋頂太陽光電新建工程」實施勞動檢查。(職安署提供/林良齊臺北傳真)
職安署近日前往臺電所屬的「七股(Ⅱ)及南鹽光C區東側室內養殖魚塭屋頂太陽光電新建工程」實施勞動檢查,檢視現場安全衛生設施執行情形,對高空工作車操作安全設備不足及機械傳動輪未設護罩等缺失要求立即改善,並將對包商開罰7萬元。
職安署署長鄒子廉表示,綠能科技爲國家發展主軸之一,其中太陽能發電爲關鍵之發展項目,而臺灣南部地區因日照充足,爲太陽能光電設置極佳區域,也因而促使相關工程大量開展,但近日發生數起光電工程之職災案件,在在顯示相關工程推動時,現場作業勞工之安全應更加受到保障。
職安署於現場除要求業者務必強化施工期間之安全設施外,亦要求施工團隊應將安全意識擴展到「規劃設計」及「維運」等階段,也呼籲投入太陽能產業之業者,不能只重視太陽能帶來之利潤,更應優先落實安全衛生管理,即透過風險評估,將工程規劃設計、施工、維運階段全面納入管理,達到產業安全與職業安全之雙贏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