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前總理戴克辛獲假釋 預計最快2/18出獄
泰國司法部長塔維(Tawee Sodsong)13日透露,已批准戴克辛假釋,但未交代其出獄時間。(圖/路透社)
74歲的泰國前總理戴克辛去年8月結束15年流亡回國,被法院以涉貪和濫權等罪名判監8年。他服刑首晚就以高血壓等病症轉入皇家警察醫院,翌月更獲泰王特赦減刑至1年。泰國司法部長塔維(Tawee Sodsong)13日透露,已批准戴克辛假釋,但未交代其出獄時間。泰媒預估,戴克辛最快18日出獄。
戴克辛曾於2001至2006年擔任泰國總理,其後因泰國軍方發動政變下臺,捲入貪污案被起訴,2008年起流亡海外。去年8月22日,戴克辛由新加坡返回泰國曼谷,隨即被逮捕,同日因濫用職權和利益衝突的罪名獲刑,即時入獄。
服刑首晚,他因胸痛、高血壓及低血氧等健康問題,由曼谷還押監獄轉送至曼谷警察綜合醫院。他之後向王室請求赦免,王室於9月1日宣佈泰王瓦集拉隆功減免戴克辛的刑期。今年1月,泰國獄政矯正署副署長希堤(Sitthi Sutivong)指由於年齡及健康狀況,戴克辛符合假釋條件,最快2月可獲假釋。
塔維指,泰國懲戒署向司法部提交一份2月假釋建議名單,最初有945人,經司法部假釋委員會審議,最終批准當中930名囚犯可獲假釋,包括戴克辛。塔維解釋,戴克辛符合70歲以上或健康狀況不佳,且已入獄至少6個月或完成3分之1刑期的假釋資格。
泰國懲戒法第52條列明囚犯假釋條件,囚犯必須服刑至少6個月或完成3分之1刑期,以較多者爲準,而剩餘刑期不能超過10年。被問及戴克辛的出獄日期時,塔維並未給出確切日期,僅稱戴克辛刑期爲1年,而其假釋條件是服刑滿6個月,屆時就可以假釋。
塔維強調,假釋是正常現象,自2003年起已有2440名囚犯因嚴重疾病、殘疾或70歲以上高齡而獲假釋,今次名單亦有8人是上述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