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積電工地臨時工爆肢體衝突 前科男狂毆同事下場曝光
黃姓臨時工不滿同事在工作羣組辱罵他,將同事打傷,遭新竹地院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邱立雅攝)
有殺人前科的黃男與不識字的丁男爲臺積電F12廠P8廠區工地臨時工,兩人在2022年11月間因公事於通訊軟體之間發生言語衝突,隔日兩人工地見面後,又再爆爭執,黃男徒手毆打丁男頭頸多下,當天兩人在警察勸和下籤和解書,但丁男越想越擔心遭到報復,於是對黃男提出傷害告訴,新竹地院判處黃男有期徒刑6個月。
丁男供稱當時黃男因工作讓他枯等1個半小時,讓他相當不爽,下班回家酒醉後,在工作羣組幹譙黃男,隔天上班到工地,黃男早已在休息室等候多時,上來就是多拳連發,連打6、7拳,不只眼鏡被打壞,自己的眼睛、下巴、頭部等都被打傷。
丁男隨即向長官借款1000元並請假去醫院驗傷,另一名工地主管也指證,表示丁男傷口很嚴重,看起來就是被人打,並幫忙拍照存證,還開車載丁男去報案。
不過黃男僅坦承確實當下有跟丁男見面,但沒有做出任何傷害的行爲,自己當天在休息室遇到丁男時,丁男只有將安全帽、早餐等物品丟在地上後就走出工地,自己也並未質問丁男前一晚爲何在羣組幹譙他。
新竹地院法官審理時,認爲當初兩人在警局簽下的和解書,足以證明兩人已確實於工地發生過肢體衝突,加上兩名證人指證歷歷,認爲黃男辯詞不足採信,同時黃男曾有殺人入獄前科,5年以內故意再犯本案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爲累犯,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