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籍移工爲撿田螺賣錢蘭潭邊涉水 警消急奔搜救
泰籍移工說只撿到一顆田螺。(讀者提供)
警察及消防人員都趕到蘭潭搜救,規勸泰籍移工勿觸法。(讀者提供)
嘉義市警察局、自來水公司第五區管理處在蘭潭有告示禁止從事不法活動。(廖素慧攝)
嘉義蘭潭9日中午傳出有男子疑似跳水,警消急奔搜救,在進水口處發現這名男子在潭邊涉水,經查,這名泰籍移工爲了撿田螺可以賣200元而下水,警方規勸他離開,並籲請民衆蘭潭禁止從事不法活動,違反者《廢棄物清理法》、《水利法》可開罰。
今天中午嘉義飆高溫,嘉義市消防局獲報蘭潭疑有人跳水,立即出動2部消防車,消防人員穿防寒衣、救生艇等裝備,準備下水搜救,在進水口處發現1臺機車,下方潭邊有男子涉水,警義消人員呼叫他,規勸他上岸。
警消初查,這名男子是泰國籍移工,在嘉義知名大廠工作,以前也曾到蘭潭撿田螺賣給民雄的餐廳,今天趁着放假再來撿田螺,只撿到1顆約拳頭大小。
義消人員問他,可以賣多少錢?他說「200元」,義消人員再追問「1顆200元喔?」他國臺語摻雜着說「嘸啦!」接着用手勢比弧形,又說「只有1顆」,應是指「一籮200元」。
嘉義市警察局、自來水公司第五區管理處在蘭潭有告示「提供飲用水的蘭潭水庫,基於維護水質及安全,禁止在蘭潭及周邊環境游泳、釣魚、烤肉、放生、潛水、行駛船筏、餵食流浪狗等污染行爲,違者依《廢清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水利法》可罰1200元至5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