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魯閣號3週年 家屬追思 對一審判決失望

臺鐵公司2日在太魯閣號事故發生地點旁舉行追思音樂會,罹難者家屬手拿玫瑰花緬懷死者,列車在上午9時28分45秒經過,鳴笛30秒致意。(王志偉攝)

太魯閣號列車在花蓮清水隧道北口發生重大事故3週年,交通部長王國材與罹難者家屬2日重返事故現場,舉行「愛.詠不停息」追思會,列車在上午9時28分45秒經過,鳴笛30秒致意,家屬委任律師陳孟秀與家屬對司法判決仍感失望,希望在二審還原事故本質。王國材強調,會繼續全力以赴,推動臺鐵的安全改革。

2021年4月2日上午9時28分,載有498人的臺鐵408次太魯閣自強號列車,行經花蓮崇德大清水隧道北口,撞擊滑落邊坡侵入路線的工程車,釀49死、300多人輕重傷,爲臺鐵近60年最嚴重的意外事故。

50多名家屬昨到現場獻上鮮花追思罹難親人,家屬頻頻拭淚,表情難掩哀傷。臺鐵指出,目前跟49名罹難者家屬都已完成賠償和解程序,300多名傷者中,有5名提起司法訴訟。王國材說,非常感謝所有罹難者的家屬,在這段時間提供很多建議,交通部與臺鐵必須在安全改革路上持續往前走。

陳孟秀表示,除了肇事包商李義祥被判刑期,同案被告移工華文好現場協助卻無罪,令人覺得很荒謬、有瑕疵,臺鐵被追究的責任也非常低,希望透過二審還原事件真相本質。

罹難者家屬團體「太魯閣的眼淚」發言人王薇君說,要給予臺鐵肯定,對於聽取民間、家屬的建言後願意開始改變,但對李義祥一審判刑僅7年10個月感到無奈,更對外籍移工「阿好」被判無罪難以接受。

家屬陳先生認爲,李義祥的疏失害死49條人命,卻只判7年多刑期,「1個人命算下來,這刑期不太合理」,應從司法面探討追根究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