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婦人噴除草劑遭罰 市府失言透漏檢舉人惹怒里長
南科特定區蓮潭裡發生民衆噴灑除草劑遭罰案例。(民衆提供/寶智華臺南傳真)
噴灑除草劑的雜草迅速枯黃。(民衆提供/寶智華臺南傳真)
善化區蓮潭裡一名80歲老婦多次在住宅區噴灑農藥除草,造成鄰宅惡臭,今年5月遭農業局開罰懲處,老婦家屬向農業局不滿申訴時,局員竟隨口回覆是根據里長提供照片開罰,家屬轉而怒罵里長。市府人員近日向里長道歉,表示承辦人員爲無心之過,但里長認爲公務人員不該信口開河造成官民對立,市府應懲處並要求各局課室警惕不可再犯。
南科特定區還有很多未使用空地,雜草叢生,管理不易。(民衆提供/寶智華臺南傳真)
蓮潭裡里長陳紫晶表示,2023年10月就有居民反應老婦僱請工人噴灑除草劑,惡臭瀰漫,家中無法久待,打電話詢問環保局,環保局說無法可管。老婦於2024年4月又僱工噴除草劑,遭民衆錄影蒐證,要求裡辦公處處置。
陳紫晶說,她多次向老婦溝通,不能爲了自己管理方便而任意噴灑除草劑,危害其他居民健害,老婦不但不聽勸,反而要求「行行好」、「卡好心A」,讓她把除草劑噴完,空地可以提供當地居民停車使用。
陳紫晶上網查詢後發現,國內早從2017年就開始推動宣導雜草管理,非農地禁用除草劑,尤其是在住宅區,2018至2020年已有19個縣市政府參與,而高雄市於107年度完成制定除草劑管理自治條例,2019年桃園市預告「非農地環境雜草管理自治條例」草案,2020年花蓮縣公告「花蓮縣非農地使用除草劑管理自治條例」。
陳紫晶表示,許多縣市都已陸續制定除草劑管理自治條例,但臺南卻遲未立法,才發生南科特定區蓮潭裡住宅區噴農藥危及社區居民健康,卻無法可管的狀況,她爲此多次向市府反映,但市府遲無動靜,就連林易瑩議員於2019年案,也被否決。
陳紫晶指出,2024年5月,臺南市政府尤副秘書長、環保局、農業局、法制處到蓮潭裡會勘,她當場要求市府儘速立法,但市府認爲應有開罰先例,現場決議由農業局懲處4月份噴灑除草劑的老婦地主。
陳紫晶表示,她8月1日接到老婦女婿的電話,對方責怪里長刻意針對,並表示農業局承辦人員說老婦被裁罰是因爲里長提供照片檢舉;她次日立即請副議長辦公室跟農業局表達抗議,要求懲處承辦。
市府展開內部調查後,確認噴灑農藥照片並非由里長提供,但承辦人員確實因爲一時口快,誤向老婦女婿表示是里長提供照片,最後以口頭告誡結案,未進行懲處。
副議長林志展於8月29日邀請農業局技正、政風主任、法制處處長、里長陳紫晶到林志展服務處討論此案。
里長陳紫晶不滿表示,一句無心之過、一時口快,結果造成里長與里民的對立,這明顯是公務人員面對民衆責難時,想推卸責任的不當作法,這不僅是農業局有這種情況,就她自己遇到的,其他局課室也有類似情況。
陳紫晶說,公務人員遇到民衆陳情表達不滿時,自當據理說明,強調一切依法行政即可,哪有把檢舉人告訴被罰者的道理,更離譜的是她也不是檢舉人,卻因爲承辦人員一時口快,讓她背鍋,她認爲此風不可長。
陳紫晶當場要求法制處和農業局做出懲處,並訂出sop,各局處明令宣導,不應該完全沒有責任和懲處就結案,若再縱容,以後還有誰願意做對的事?同時在垃圾車撥放政令宣導「非農地禁用除草劑」並製作懶人包讓民衆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