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某印刷廠涉6年短報空污費1.3億元 負責人10萬交保

臺南地檢署偵辦臺南科工區一家大型印刷廠涉嫌短報空氣污染防制費高達1億3000萬餘元。(本報資料照片)

臺南科工區一家大型印刷廠從2016年起至2021年,涉嫌短報空氣污染防制費高達1億3000萬餘元。臺南地檢署指揮保七總隊及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持搜索票前往該印刷廠3處營運處所搜索,除查扣相關營運資料,還帶回5人問訊。檢方復訊後,分別諭知印刷廠黃姓負責人、鄭姓課長鄭各以10萬元、5萬元交保候傳,其餘3人請回。

檢方指出,該印刷廠爲國內生產熱轉印膜印刷廠,專門開發3C、電子產品外殼的模內轉印膜(IMR),有8成以上爲應用於筆記型電腦機殼表面的IMR薄膜。

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執行「110年南部地區揮發性有機污染物產源專案督察計劃」時,發現該印刷廠有溢漏揮發性有機污染物(VOCs)氣體及申報不實等情事,涉嫌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經組成專案小組報請南檢檢察官蔡佰達指揮偵辦。

檢方說,2021年11月2日保七總隊會同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前往該印刷廠聯合稽查、勾稽比對申報資料時,發現該印刷廠爲符合臺南科工區環評VOCs排放量限值,涉嫌不實申請變更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長期短報VOCs原料使用紀錄、不實申報廢棄物月產出貯存量、低報空氣污染防制費等。經臺南市政府環保局今年9月審算完成,發現該印刷廠從2016年第3季至2021年第2季間,原本應該申報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約1億4000萬餘元,卻僅申報618萬餘元,短報高達1億3000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