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漁電共生案場查覈 9場期限內未改善廢止許可

南市府針對已完工的漁電共生案場進行查覈,以確保綠能發展與產業相輔相成,今年度已廢止未於期限內改善的9場容許使用許可,目前還有18案場有缺失待改善,將持續追蹤。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長李建裕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臺南是養殖產業重鎮,且日照條件佳,因此有相對較多的漁電共生案場設置,爲確保漁電共生成果,市府落實養殖事實查覈機制,積極輔導漁電共生案場實際養殖,引導案場符合規定,並追蹤案場運作狀況。

李建裕指出,市府依據農業部訂定「漁電共生案場養殖事實查覈參考指引」,查覈結果未符合規定者,限期1年內改善,改善期滿仍未符合規定者,廢止農業容許使用許可,並一併通知能源、地政等主管機關處理違規案場。

李建裕表示,臺南今年度查覈已完工33場漁電共生案場,除了廢止未於期限內改善的9場容許,另有18案場核有缺失待改善,其中11案因纔剛完工投放魚苗,尚未有銷售實跡,暫列入追蹤名單,餘7案有養殖經營成效不佳情形,已要求業者提交改善計劃並訂定改善期程。

李建裕指出,改善計劃經審查覈定後,業者須依改善期程按季主動提交改善情形,並配合市府每季抽查作業。

李建裕表示,未通過查覈案場後續將造冊列管追蹤,除輔導業者提出合理可行改善計劃,另在經營過程中遭遇困難者,將轉介農業部水產試驗所漁電共生技術服務團,提供技術諮詢、案場輔導等服務,協助業者改善案場狀況,只要漁民有需求,市府都將盡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