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評獎難走後門 作品雷同問題大

2000年9月6日時報文學獎新詩獎決審,評審審閱作品。(本報系資料照片)

相對於大陸文學獎氾濫,且出現走後門的「跑獎」亂象,臺灣文壇一則以喜,一則以憂,喜的是臺灣的評獎制度多半採取公開透明的徵文比賽方式,杜絕了走後門的機會;另一方面來說,文學獎氾濫與人情包袱,仍或多或少爲兩岸「文壇」通病。

經常擔任文學獎評審的《文訊》行銷企畫總監楊宗翰指出,臺灣大部分文學獎都採匿名投稿方式,且嚴格禁止稿件有任何可辨識記號,評審委員名單也不會在事前公開,因此要在初選、複選、決選中脫穎而出,幾乎沒有走後門的機會。但一些根據已出版作品進行推薦或評選的獎項,依據文壇倫理、人情而護航,或者「人人有獎」輪流得,確實也在所難免。

九歌出版社總編輯陳素芳表示,臺灣的文學獎也很多,因此產生一批「專攻」文學獎的作者,透過上課,仔細分析歷來獲獎作品的評審意見等,積極研究「遊戲規則」。但她也指出,這類爲文學獎而量身打造的作品,只見各種寫作技巧成熟,卻未見文本精神。

若要說臺灣文學獎的問題,「雷同」是陳素芳最大的感觸。她表示,或許由於生活狀態趨近,近年一些文學獎的徵文作品中,從用語到內容題材都很相似,「一時間會出現很多的阿公阿嬤、同志、頹廢死亡、邱妙津、夏宇、太宰治」。

也因爲雷同,過去文學獎曾發生得獎作品〈黑心貨〉疑似抄襲作家黃麗羣〈成家〉的風波,雖然最終決審委員認爲兩篇文章具體內容各見差別,「抄襲」難以成立,但陳素芳表示,「啓發」或「抄襲」端看寫作者的誠懇,而一個好作品,讓讀者看到自己的創意與個人思想纔是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