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街頭數顆紅綠燈號誌「垂掛」原來是砂石車釀禍

臺中市37歲陳姓男子26日中午12點多駕駛砂石車行經太平區太堤東路與工業17路口時,車輛附載之拖車防塵網不慎碰撞路口紅綠燈,造成紅綠燈受損,數顆燈號就垂掛在燈柱上搖搖欲墜。(民衆提供/潘虹恩臺中傳真)

臺中市37歲陳姓男子26日中午12點多駕駛砂石車行經太平區太堤東路與工業17路口時,車輛附載之拖車防塵網不慎碰撞路口紅綠燈,造成紅綠燈受損,數顆燈號就垂掛在燈柱上搖搖欲墜。(民衆提供/潘虹恩臺中傳真)

臺中市37歲陳姓男子26日中午12點多駕駛砂石車行經太平區太堤東路與工業17路口時,車輛附載之拖車防塵網不慎碰撞路口紅綠燈,造成紅綠燈受損,數顆燈號就垂掛在燈柱上搖搖欲墜;警方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制單舉發,另燈號壞損部分,已由市府權責單位修復及求償。

事故發生於26日中午12時9分左右,37歲陳男駕駛砂石車沿太平區太堤東路往大里方向行駛,不料行經太堤東路與工業17路口時,車輛附載之拖車防塵網不慎碰撞路口紅綠燈,造成紅綠燈受損,數顆燈號被撞到垂落,掛在燈柱上搖搖欲墜,相當危險,幸未造成人員受傷。

臺中市警察局太平分局員警獲報趕往現場,經初步瞭解,是因行車疏忽未放下防塵網所致,另駕駛無酒駕情事。警方表示,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9條第1項1款「汽車裝載時,裝載貨物超過規定之長度、寬度、高度」制單舉發,最高可處新臺幣1萬8000元。另燈號壞損部分,已由市府權責單位修復及求償。

太平警分局呼籲民衆,駕車應再次檢視車況,裝載貨物應注意勿有超高、超寬等情事,以維交通安全。